8月9日开盘,吉药控股低开3.23%,截止发稿,报4.19元/股。
8月8日晚间,吉药控股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通知书》,因吉药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此外,公司还公告称,独立董事康少华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近期,吉药控股因收购修正药业股权一事“风波不断”。
7月11日,吉药控股曾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100%股权。因此次交易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自7月11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而在10个交易日后,7月24日,吉药控股却发布公告称,重组方案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同日,吉药控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在申请停牌时是否对此次重组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公司是否存在支付能力等情形予以考虑,公司在停牌期间具体论证事项,是否存在故意停牌、停牌不审慎、炒作股价等情形。
7月26日晚间,吉药控股披露更正公告称,对此前披露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进行了修改,并否认了未来与修正药业继续推进重组的计划。
同日晚间,深交所向吉药控股下发第二份关注函称,7月26日收市后,修正药业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与吉药控股意向协议解除的声明》,经深交所方面督促,吉药控股披露了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中,吉药控股称,由于公司经办人员失误,在传递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过程中,误将修订稿当做最终稿归档,致使此前公告中引用了修订稿中错误内容。
更正后公司终止重大重组的原因为:鉴于目前重组方案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意向协议》,公司与修正药业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深交所要求吉药控股核查并披露7月24日与修正药业签订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的真实内容。同时,对公司公告所称“待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筹划购买修正药业100%股权事宜”,深交所要求公司解释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故意报备不实文档以配合披露与事实不符的信息的情形。
此外,公司将本次信息披露错误简单归咎于经办人员失误,但公司在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并复牌后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涨停,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顾问主动报告、更正错误的原因。深交所要求公司解释是否符合常理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