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设立孵化接力基金,专门投资孵化器自有基金退出投资的优质项目,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技术并购……制度创新驱动科技创新之下,北京推出多项改革新政。
据北京日报报道,在10月18日在京举办的2019中关村论坛重大成果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正式对外公布,上述举措被囊括在内。
本次新政分五部分,即加强科技创新统筹、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深化科研管理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共涵盖30条改革措施,简称“科创30条”。
记者梳理发现,对科创企业的监管、投融资支持是此次《措施》的重点,其中提到审慎监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试行银行信贷业务的差异化风险补偿机制等多项新举措。
首先,在监管方面,针对如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措施》中提到,深入抓好“10+3”高精尖产业政策落实,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提高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效率。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
同时,对重点产业市场准入标准做出提升便利化水平的决定。例如:对处于研发阶段、缺乏成熟标准或暂不完全适应既有监管体系的新兴技术和产业,实行包含审慎监管。
其次,在对科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上,《措施》中提到银行、PE/VC、保险等多个金融机构的角色与任务。
以银行为例,将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发展阶段,试行银行信贷业务的差异化风险补偿机制;利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手段,提升科技型企业首次融资成功率。
而在一级市场PE/VC参与方面,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原始创新、成果转化、高精尖产业,形成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基金的基金系。
“对于投资早期’硬科技’的引导基金,建立子基金注册绿色通道。”其中提到。
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将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探索设立孵化接力基金,专门投资孵化器自有基金退出投资的优质项目。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技术并购。
此外,在统筹管理方面,依据新政,北京将在“三城一区”依法推进审批权限赋权和下放,并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广至“三城一区”;在人才评价方面,对选人用人自主权、经费使用自主权等有相关规定,将优化培养、评价机制,优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