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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创投“止渴”募资难,资管新规细则透露利好

时间:2019-10-27 16:44:13 | 来源:第一财经

“对行业无疑是利好,感受到冬天里的暖意。”中关村一位天使投资人士认为。

10月25日晚间,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这两类基金从金融机构募资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最令行业振奋的一条是:符合本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接受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时,该两类基金不视为一层资产管理产品。

对此,杭州一家创投机构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取消之后,相当于等同于一个,对行业肯定是利好。此前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要穿透,难以满足。”

《通知》明确,金融机构老产品能继续投资两类基金,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行业的募资难现状。

创投基金获部分豁免

“受到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影响,创投普遍资金短缺。大量的创投都募不到钱,特别小的VC之前的玩法玩不下去。”某资深创投人士向记者表示。

清科研究中心旗下私募通统计也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中外创投机构共新募集135支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基金,数量同比下降28.9%;披露募资规模的130支基金新增资本量为482.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2.2%。从投资端来看,2019年第二季度中国创投市场共发生投资726起,同比下降42.8%;披露投资金额的577起投资事件共涉及297.36亿元人民币, 同比下降了51.9%。

根据资管新规,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而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来说,过去最主要的募资渠道之一,是包括理财产品在内的各类资管产品。若严格按照《资管新规》的嵌套规则,恐将大大影响各类资管产品对于“两类基金”的投资合规性。

本来大环境对创投便不友好,叠加资管新规的要求,PEVC们的日子更难过了。

分析人士表示,“两类基金”受制资管新规,一方面是对于“两类基金”本身来说往往经历了多层的嵌套,与资管新规的要求有悖;另一方面,“两类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为包括理财产品在内的各类资管产品,若严格按照《资管新规》的嵌套规则,恐将大大影响各类资管产品对于“两类基金”的投资合规性。

因此,随着《通知》的发布,对于“凛冬”中的VC而言无疑是一阵热浪。《资管新规》中影响“两类基金”筹资之一的“嵌套层数限制”得到豁免。

“金融机构老产品可以继续投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募资的问题。对于‘受伤’的母基金来说是重大利好,有利于母基金的发展。”上述中关村天使投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创投利好不断

也有分析认为,此政策是对存量和过渡期的豁免,而非针对过渡期后的增量豁免。对于过渡期后期限匹配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限制并未放松,未来“两类基金”仍将面临筹资困境。

其中之一是,由于“两类基金”主要的投资对象为非上市企业股权,因此需要遵守《资管新规》期限匹配的要求,即“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应当为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并明确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安排。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

“一方面是穿透问题,在基金管理上是打通了。但另一方面,对应一些资管类的产品,还是要符合资管新规的规定。”该杭州创投机构负责人也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而且原则上来讲,股权投资行业属于风险投资,不确定性很大。但银行资管很多是理财产品,一旦这两者达不到一致。一旦没有办法如初退出,带来的风险便是连锁反应,对资管产品具有相当的挑战。原则上股权投资行业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但对于银行的资管产品有时无法承受这样的风险,所以对这个风险要有充分的认识。”该创投机构负责人称。

第一财经也注意到,近来创投利好不断,先有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座谈会,与私募股权机构代表座谈交流,为创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比如进一步优化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紧接着是资管新规细则的部分豁免。

“一系列信号都在说明对创投环境的优化、对创投政策的松绑,以促进创业投资。”也有北京创投机构总经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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