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七部门近日开出的刺激企业绿色发展的4副猛药,引发广泛关注。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不仅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动力,也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打造了“加速器”。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
这4副药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积极在境内外上市,投保“环责险”。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作为一个经济大省,江苏总体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大,一些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绿色化改造融资渠道偏窄,资金成本高。
今年4月,江苏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方案,其中表示,构建支持绿色金融的政策体系,发展绿色信贷,做好“环保贷”工作,探索发行绿色债券。
去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绿色债券、环境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给予贴息,对为绿色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奖励,对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进行风险补偿等措施,全面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增量扩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介绍,目前,生态环境厅已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和相关金融机构建立“金环”对话机制,定期沟通交流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推进绿色金融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江苏地区共发行绿色债券52只,发行规模256亿元,其中定向工具2只、15亿元,中期票据4只、41亿元,公司债3只、17亿元,企业债6只、36亿元,金融债4只、113亿元,资产支持证券33只、34亿元。
《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提出,绿色债券贴息政策按照“先付息、后补贴”的原则,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实施贴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绿色债券贴息资金从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支持对象为江苏省内非金融企业自2018年9月30日起首次成功付息,且募投项目位于省内的绿色债券,包括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的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由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绿色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
该实施细则规定,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2年,单只债券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鼓励和支持绿色产业企业借助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予以奖励,以加大对省内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培育力度。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资金从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江苏省明确,绿色产业企业主营业务应涉及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取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日期通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成功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环责险保费补贴政策按照“先付费、后补贴”的原则,支持保险标的在江苏省内,且自2018年9月30日起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单位)按不超过年度实缴保费的40%给予补贴。
《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担保机构为非金融企业发行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增信的,每只债券给予30万元奖励,同一担保机构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600万元;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业务,对出现代偿后实际损失金额的30%进行补偿,单只债券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今年初,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推出的《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鼓励民营企业设立环保风投基金,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解决民营企业环境治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绿色债券作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要金融产品之一,是当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绿色直接融资较为有效的金融工具。”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刘苏阳说。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19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半年度分析简报》称,今年上2019年上半年,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再创历史同期新高,合计发行1432.91亿元,债券品种也进一步得到创新。但与此同时,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在存量和增量发展方面仍有较大空间,在完善绿色债券标准、政策激励,夯实绿色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促进跨境绿色资本流动等领域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