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委员长会议1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资源税法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
委员长会议还审议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的情况报告。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议程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