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1月30日电(记者吕梦琦)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山西省将集中整治废铅蓄电池污染,力争到2020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
据介绍,山西省将积极推动废铅蓄电池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过程规范化,建立规范的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络体系,形成有利于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制度体系和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收集、非法拆解、非法倾倒电解液、非法冶炼等行为,着力防控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山西省将首先在省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在山西省注册有分公司且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省外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和持有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包括废铅蓄电池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应优先利用现有收集体系,建立不少于3个集中转运点,每个集中转运点设立不少于3个收集网点。
按照相关要求,集中转运点贮存场所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500吨,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收集网点贮存区面积不能小于10平方米,最大贮存量不超过10吨,贮存时间不超过60天。
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合力构建严惩重罚制度体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废铅蓄电池、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