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8月7日电 题:要嫁给爱情,而不是彩礼!——记江西余江一场特殊的集体婚礼
新华社记者袁慧晶
一只传统手工艺雕刻的陪嫁樟木箱,一幅本地书法家题写的家风家训墨宝……今年七夕节的前一天,参加完集体婚礼的新郎陈磊祺和新娘宋蓝斐收获了两件不一样的新婚礼物。
这一天,江西余江区的马鞍岭公园举办了32对新婚夫妇的集体婚礼。32位新娘都是“零彩礼”的支持者,用行动表达了当代青年的新婚恋观——要嫁给爱情,而不是彩礼!
新娘宋蓝斐来自邓埠镇四青社区,她和爱人通过相亲认识,一年后开始谈婚论嫁。最初,女方家要彩礼38.8万元,但最终商量至28.8万元彩礼。如今,女方家已将订婚时拿到的全部彩礼钱退回给小夫妻,作为新家庭的启动资金。
“最初要彩礼其实是试探男方家的诚意。现在提倡‘零彩礼’了,我们也能接受,因为发现女婿对女儿很好,彩礼也不能与幸福划等号。”宋蓝斐的妈妈徐红艳告诉记者,能够成为新婚俗的倡导者,她觉得挺自豪。
平定乡东脑村的吴磊太和相恋5年的女友金小艳终于修成正果,女方家提出的彩礼从最初商定的9.8万元到如今分文不取。记者采访得知,金小艳的妈妈鲁宝金当年也是“零彩礼”嫁给了她的爸爸。
“男孩子的人品比男方家的彩礼更重要。两个孩子如今在浙江打拼,能给他们减轻一些负担就减轻一些。”鲁宝金说,不仅彩礼钱不要男方家出,就连订婚宴也从简操办了,原本要十几桌,最后只摆了一桌,让双方的至亲见面吃了顿饭。
近年来,余江区“天价彩礼”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余江区人民法院平定法庭庭长马俊峰介绍说,2013年的彩礼钱大约在10万到15万元,今年已涨至25万到30万元,加上平时的上门费、过节费等算下来,在农村娶个媳妇要花费四十万元左右。来自区法院的数据也显示,天价彩礼有可能引发家庭纠纷,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区法院共受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92件,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11.72%。
今年初,余江区印发《全面推进移风易俗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拒绝“高价彩礼”,减轻“人情负担”。区里还举办了首届媒婆培训班,希望媒婆们成为移风易俗宣讲的一大力量。6月份,区里再对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广大群众发出公开信,对婚事新办提出具体倡议,如:控制彩礼金额,婚礼随礼一般不超过200元,婚礼车辆控制在8辆以内,“媒婆礼”一人不超过1000元等。
倡导新婚俗的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余江区宣传部副部长黄剑标介绍说,今年7月11日,洪湖乡官坊村牌官村小组理事长官文昌带头做到了嫁女不要彩礼。截至目前,全区今年已有11个乡镇的45对有情人“零彩礼”订婚或结婚。
今年以来,马俊峰已经在基层乡镇开展了10余场抵制天价彩礼的宣讲活动。他认为,天价彩礼并非一日形成,要想根治还需多管齐下。“这次的‘零彩礼’集体婚礼将传递一种信号,让更多的人看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彩礼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