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汽轿车发布公告称,拟调整并购一汽解放的重组方案,为进一步优化交易后公司股本规模,并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支付能力,拟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35亿元配套募资,相关对价由公司用自有现金支付。
按照原方案,一汽轿车将拥有的除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及部分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入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简称“轿车有限”)后,将轿车有限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一汽股份持有的一汽解放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一汽轿车公告称,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一汽股份”)持有的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一汽解放”)100%股权。
按照原交易方案,一汽轿车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购买置入资产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汽轿车表示,为了进一步优化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现金支付能力,一汽股份提议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相关对价由上市公司用自有现金支付。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需求、结合资本市场动态形势,适时启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资本运作及资金募集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一汽轿车表示,本次方案调整仅涉及取消募集配套资金,因此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9月27日,一汽轿车发布公告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一汽轿车本次重组拟置入资产一汽解放100%股权,交易作价270亿元。重组完成后,一汽轿车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商用车整车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轻、中、重型卡车,一汽轿车的主要业务与一汽集团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的主要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