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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高新、湖南航天引资也告捷,产权市场成混改重要平台

时间:2019-12-07 13:44:13 | 来源:第一财经

12月6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两个混改项目举行签约。产权市场在国企改革引资中的平台效用进一步显现。

这两个项目分别是国投高新股权多元化项目和湖南航天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两家都是央企混改试点单位和国资委选定的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

前者是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之一国家开发投资集团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引入4家战略投资者增资55亿;后者是航天科工集团的二级企业,也是混改试点中第一家军工央企,同样引入4家战略投资者,还将实施骨干员工持股。

当前,国企混改正在加速推进,军工、民航等重点领域不断突破,混改试点企业屡屡迈出实质性步伐。与此同时,产权市场作为服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的重要资本市场平台,在助力央企混改方面发挥着发现投资人、规范交易、防范风险等重要作用。

年内“双百行动”最大引资案例

12月6日,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国投高新与华侨城资本、工银投资、农银投资、国改双百基金4家战略投资者签订了总额为55亿元的增资协议,标志着国投在二级全资子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此次股权多元化项目于2019年9月9日在北交所挂牌,2019年11月8日实现摘牌,合计引资约55亿元,成为迄今为止年内通过北交所挂牌并完成的最大增资项目,也是年内改革“双百行动”最大的引资案例。

国投高新控股参股多家新兴产业领域上市公司,股权基金业务管理规模1500亿元,是管理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支数最多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也是央企中从事股权基金业务最早、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之一。

国投高新近年来投资了一大批前沿尖端技术和对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明星项目,助力一大批国内优质企业突破产业瓶颈、攻克“卡脖子”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打破国际技术壁垒,成为了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

国投高新董事长潘勇说,本次增资协议成功签署,引入了具有战略协同和资金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标志着国投高新构建起多元化治理结构,为进一步探索优化体制机制等综合改革、推动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国投一直走在国企改革的最前沿,今年加快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今年1-10月,国投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26家,引进非公资本28.94亿元。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国投集团年度工作会议上,国投集团总经理施洪祥表示,作为公司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将继续寻求央企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机会,稳妥推进相关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混改就是要切实把引进社会资本和转换经营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既保证市场化主体充满活力,又有效履行国有股东管理责任。

军工央企实现突破

湖南航天是第二批混改试点单位,是国务院国资委选定的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同时也是央企混改试点中第一家军工二级企业。

2019年9月,湖南航天增资项目在北交所正式挂牌,经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最终引入4家战略投资者,分别是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国改双百发展基金、江苏疌泉航天工融债转股投资基金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增资扩股后,湖南航天原单一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持股下降至68.35%,湖南航天由国有一人公司转变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而根据湖南航天的混改安排,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还将实施骨干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资产部副部长孙哲表示,湖南航天此次增资引战工作,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对于完善湖南航天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和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将其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军工企业意义重大。

湖南航天董事长唐应伟表示,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将采取引机制、引智力、引资源、引资金等举措,通过产业协同、创新协同、资源协同和人才协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实施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把湖南航天打造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军工企业。

随着混改的深入推进,军工领域的混改不断突破。11月5日中航飞机发布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提示性公告,拟将部分飞机零部件制造业务资产与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飞集团、陕飞集团和中航天水100%股权进行置换。

东北证券发布的一份研报显示,资产证券化程度低、核心资产证券化率不高,是军工资产证券化实践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近期的多个案例表明核心军工资产上市步伐有所加快。未来资本市场将成为国企混改的重要平台,军工领域核心资产上市进程有望进一步加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产权市场成为重要平台

北交所董事长吴汝川介绍,今年前11个月,137家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通过北交所实施混改,引入社会资本416.81亿元,同比增长17.3%,国企混改整体呈现出速度持续加快,力度持续增强的态势。

国务院国资委11月8日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拟混改企业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主要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市场化平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并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信息披露、投资人遴选、增资和股转同步、商业秘密保护和交易价格确定等操作细节做了明确。

《指引》明确非上市央企以产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方式实施混改,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所这一公开市场平台操作,这就为央企混改的规范操作、国有资产价值的充分发现提供了基础制度支撑,为在混改过程中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源和非公资本的有机融合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 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正在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各个领域取得重大进展。

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到2018年,央企混改企业的数量已经达到70%。在此期间,央企实施混改3359项,引入非公有资本超过9000亿元,各省区市实施混改企业超过5000项,引入非公有资本超过6000亿元。其中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的混改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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