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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疫情、医保外 ,这个促进法还将推动哪些权益保障

时间:2019-12-31 16:44:29 | 来源:第一财经

耗时2年、历经四审,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下称《促进法》)的约束力不容小觑。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该法覆盖医疗服务、医保、药械等公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基本医疗是其中重点,关乎非公医疗机构的争议尘埃落定,对于骗保、违反药品投标采购规定的裁量也加以明确。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练育强认为,《促进法》的落脚点仍是要对公民的医疗与卫生情况进行推动、改善。

记者注意到,该《促进法》第九章共用9条明确“法律责任”,其中涉及了对卫生主管部门滥用职权、擅自职业人员违规、泄露医疗信息、药品采购投标欺诈等行为的详细处罚。

练育强表示,尽管该法明确了相关责任,但由于其“法律责任”并不是和前述的权利与义务逐条对应;因此,其余的责任条款还要配套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

业界认为,今年以来,国家新版《药品管理法》、首部《疫苗管理法》等密集出台,标志着国家将公民卫生健康安全放在前卫未有的重要位置;而此次《促进法》也是一系列配套措施之一。

记者也注意到,曾在三审中有较大篇幅的关于罕见病的保障,在《促进法》中并未重点体现。但该法仍然支持“儿童用药品和防治罕见病、重大疾病等药品的研制、生产,满足疾病防治需求。”

记者还注意到,该法7处提到“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9处提到“社会力量”的概念,“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第三章仅次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之后,足见其重要程度。

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办医成为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重要角色。

“该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社会办医从此有了法律保障。”中国非公医疗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对此表示,“非公医疗的作用与价值在过去之所以争论不休、令人困惑,只因为没有上位法;如今,无论公立与非公立,只有依法办医才能实现一视同仁。”

国家卫健委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达100.8万个,其中社会办非公立医疗机构占全国医院总数65%。这些医院能否释放活力,对健全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法》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一方面,“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

《促进法》也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

业内人士称,《促进法》将公民的全生命周期纳入卫生健康事业的保障范围;未来,公立医院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而非公医疗机构的职能则可以朝医养结合项目、康养、甚至临终等方向延伸。

社会资本已然布局。郝德明同时告诉记者,海尔医疗、新风医疗、一方集团和富立集团等其他产业转型上市公司正在积极进军医疗领域,说明了社会资本办医热情高涨成为趋势。

记者了解到,新风医疗在业内收购妇儿诊所;海尔医疗旗下的永慈康复医院已在年内初步实现盈亏平衡;专注于疫苗冷链运送、储存、接种等全流程的海尔生物已在科创板上市,截至发稿其股价超过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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