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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复市,小心库房和冰柜里的这些“野味”

时间:2020-03-29 13:44:11 | 来源:第一财经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各地在有序复工复产复市之际,这一风险值得重视,即酒楼、饭店等库房和冰柜里有无那些严禁食用的“野味”。

来自市场监管总局的消息称,近期,有多家酒楼、海鲜店、农家乐被发现存有野生动物活体或冻品,不仅涉案野生动物及制品被没收,店家也被重罚。

3月10日,安徽省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与休宁县市场监管局对205国道休宁临溪至汊口段公路沿线农家乐、餐馆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休宁县临溪天然泉山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疑似麂子腿4块,疑似麂子头1块,合计重3.95公斤。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当场扣押上述涉案野生动物制品送交鉴定,并进行立案调查。

2月20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林业局、林业公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发现蓝山县云旭生鲜水产城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冷体竹鼠61只、野猪1头、水蛇30条、狗狸子4只、聋猪5只、麂子肉1块。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上述野生动物制品的合法来源证明。蓝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组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当场扣押上述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餐饮单位严禁圈养、宰杀、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活体畜禽类动物。图为某餐饮单位冷库。摄影/章轲

2月24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徐某经营的南江县南江镇海佬海鲜经营部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现场查获待销售活体“大鲵”7条、死体1条,共16.5公斤。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从陕西汉中城固县大鲵养殖场购进活体“大鲵”15条,该批“大鲵”无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专用标识。南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及制品并处罚款。

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称,截至3月3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国停业整顿野生动物市场及经营户1.1万家,督促电商平台下架信息20.7万条,联合林草、农业等部门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2.19万个。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提供所谓的“野味”。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还按照总局的要求采取了多项措施,比如在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实施“驻场值守”。

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库房和冰柜里如果存有“野味”,问题就严重了。这些“野味”包括但不限于:中华蟾蜍、眼镜蛇、王锦蛇、五步蛇、乌梢蛇、豹猫、果子狸、竹鼠、雉鸡、野猪、麂子肉、大鲵(娃娃鱼)、斑鸠、竹鸡、松鸦、棘胸蛙、黄雀、八哥、黄鼠狼、狍子肉等。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要求,严禁在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场所销售、加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野味”。

山西省商务厅近日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山西省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工作指南》也明确,严禁餐饮单位圈养、宰杀、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活体畜禽类动物。

“如果中国基于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要求,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除特许的清单和事由外,原则上禁止食用和利用所有的野生动物,那么需求就会严重萎缩,走私产业、走私前端的猎捕产业和走私后端的繁育、运输、储存、转让产业,都会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基础上加强执法和司法,效果会更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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