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2月28日电(记者侯文坤)为确保疫情防控、统筹春耕生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7日发布了《关于统筹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无疫情村允许农民在本村范围内下田劳作,无疫情乡镇在做好体温监测和必要防护的前提下,允许农民有序在本乡镇范围内跨村劳作。
上述通知围绕“人、车、技、物、钱”五大要素,提出确保疫情防控不麻痹、不厌战、不侥幸、不松劲;统筹春耕生产不等待、不观望、不耽误、不冒险。为此,湖北将严格有序组织农业生产劳动用工,无疫情村允许农民在本村范围内下田劳作;有疫情村,由县级指挥部做好风险评估,在确保能防控、不扩散的前提下,组织有保护措施的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无疫情乡镇在做好体温监测和必要防护的前提下,允许农民有序在本乡镇范围内跨村劳作。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农业部门将组织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到无疫情村、无疫情乡镇田间地头查墒情、查长势、查病虫,开办田间课堂,现场指导。
对确需外出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湖北严格执行鄂防指发〔2020〕87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全省统一的健康码为基础,以县域为单位定人、定点、定运,点对点从现居住地精准流向用工单位,并做好省内95家A证和62家B证屠宰加工企业、216家已申请复工饲料加工企业员工返岗的协调服务。
此外,根据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需求,湖北严格落实线下“三证”通行措施,需在县内运输的,由村出具通行证明;需在市(州)内运输的,由乡镇指挥部发放通行证;需在省内运输的,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指挥部发放通行证。同时,开通线上通行审批平台,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纳入省指挥部交通保障专班线上通行审批的保障范围,凭验证码口令在线申领,凭电子通行证(含二维码)省内通行。
对确需跨省运输协调服务的,由各市、县指挥部上报运输需求,由省指挥部交通保障专班受理并做好协调工作。优先保障在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对仔畜雏禽、水产鱼苗、存塘鱼、积压鲜蛋、春防疫苗等在急的调运需求,加强督办服务,优先予以保障。
根据通知,为满足农业生产的信贷需求,湖北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通网络放贷平台,通过线上服务,提前做好信贷审批和资金往来结算,5月下旬前累计发放“三农”贷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3月中下旬,基本恢复农村商业银行、农发行、农行、邮储行、湖北银行等主办行的农村营业网点。要求相关保险机构要加快对因疫情防控错过嫁接时机受损的育苗企业、受“倒春寒”灾害影响的种植大户理赔进度,降低规模育苗企业和种植大户的灾害损失。
目前,湖北省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65.3亿元,并督促市县尽快将已下达的中央、省财政支农惠农资金拨付到生产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相关补贴及时发放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