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3月17日电(记者靳赫、于瑶)为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宁夏将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根据宁夏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的《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宁夏各市、县(区)政府可通过赋予矿山生态修复投资主体后续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激励社会资本投入,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引导社会投资方自主选择恰当的模式参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现合作共赢。
同时,宁夏自然资源厅还提出,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拟改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由地方政府整体修复后,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以公开竞争方式分宗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也可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同一修复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并分别签订生态修复协议与土地出让合同。
此外,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拟作为国有农用地的,可通过协议形式确定修复主体,签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合同后,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渔业生产。
宁夏自然资源厅还明确,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体经济组织可自行投入修复,也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修复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出让、出租用于发展相关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