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28日电(记者高晗、阿依努尔)为了使贫困学生充分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新疆通过“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资助政策,在制度上保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学前教育阶段,新疆对全区农村(含县城)学前三年幼儿入园学生给予年均2800元的经费保障;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在高中阶段,新疆实施“三免一补”政策,免除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住宿费、教材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在高等教育阶段,通过“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在研究生教育阶段,硕士研究生最多可享受2.95万元的奖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最多可享受4.85万元的国家助学金。
从去年秋季学期起,新疆又将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