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全球知名资管巨头纷纷登陆中国上海,登记成为WFOE PFM(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历经了几年的市场开拓和监管磨合,外资巨头在华“私转公”之路将在2020年4月正式开启。
近期,央行等五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支持金融开放举措率先在上海落地,据悉,目前上海已累计向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上报了五批48个对外开放项目,涵盖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资管等多个领域。“洋私募”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代表。
在金融开放大趋势下,“洋私募”如何看待在中国的前景以及未来“转公”的挑战?外资是否已获得足够的“国民待遇”?如何在确保对境内机构公平的基础上给予外资更大的发展空间? 对此,第一财经独家专访了路博迈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CEO刘颂。
15年磨一剑
路博迈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母公司路博迈(Neuberger Berman)成立于1939年,截至2019年末,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约3560亿美元。创始人罗伊·纽伯格(Roy Neuberger)被誉为美国共同基金之父。
刘颂则是资管界的资深人物,他曾在中国香港及内地相继效力景顺(Invesco)和景顺长城(Invesco Great Wall);2012年底,他开始担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大中华区主管。加盟路博迈之前,刘颂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他贯通外资、中资资管业务模式。
“从2005年开始,我就经常从香港飞北京。十多年过去了,到了2016年,外资终于等来了WFOE PFM的开闸,能以独资的形式开拓广阔的中国境内市场。未来,获得公募牌照也是众多外资巨头的终极目标。”刘颂此前就对第一财经记者称。15年前,当时多家老牌外资机构成为中国社保基金的第一批境外投资管理人。
15年磨一剑。2020年4月,外资机构就可以正式向证监会提交材料,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的公募基金,而刘颂的想法始终未曾改变——WFOE设立的第一天便是为了最终的公募目标而前进。
筹备工作很早便已展开。刘颂表示,公司在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公司治理、内控合规、信息安全、投资策略等各方面都加速布局。2017年11月9日,路博迈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于2018年发行了一只债券私募基金,此后又发行了A股量化等产品。
“其实更多问题在于协调,公募基金的框架相对繁复,外资在中国的内部IT系统需要全新且独立,数据不能同海外母公司共享等,这套体系在设立的过程中需要与母公司和中国监管机构进行诸多沟通。”刘颂表示。
需保持在华外资和母公司间的独立性
谈及沟通,洋私募同自身母公司以及中国监管机构之间沟通的难点之一就是,公司运营的独立性问题。因为基于中国对公司独立运营的要求,投资研究和客户信息是禁止向股东传递的,另外跨境信息传递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但按照外资母公司的要求,需要集团层面对其全球范围内的头寸进行合并计算,例如日后“洋私募”或境内外资公募所持的A股头寸,或需与其境外关联机构的A股头寸合并计算,但当前,中国监管层面并不允许这类信息的跨境传输。
有观点认为,中国监管层需要考虑外资私募的外资属性,对其特殊问题进行适当考虑;但刘颂认为,不管从“国民待遇”的公平角度出发,还是从实践的可行性出发,适应中国公募行业的规律,即确保独立性是更可行的方式。
“中国对运营独立性要求是正确的,跨境信息沟通也可能造成潜在利益冲突。再如,海外母公司要求洋私募信息跨境传输,这就好比国内的公募基金公司要向股东汇报数据,这在中国本来就是不允许的。”刘颂认为,公司运营独立性不能妥协,否则有碍中国公募行业的规则,会对公平性构成冲击。
“另一方面,这样对外资的全球投资也是有利的,因为中国公司独立运营,对外资来说,海外的交易就不会受到限制。”他称。
比如,在机构运营不独立的情况下,境内的外资基金买入A股的X公司,而海外母公司旗下的QFII基金则卖出了X公司,这种反向交易可能产生内幕交易的担忧。
这一问题并不难解决。刘颂认为,“如果外资的中国公司和国内其他公募一样保持数据、交易的独立性,那么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就会明确和海外母公司间设立Chinese Wall(意为“如中国长城一样坚固的隔离墙”,通常在欧美国家指投行部与销售部或交易人员之间的隔离,以防范敏感消息外泄,从而构成内幕交易),双边的交易信息等不可进行沟通,那么即使出现反向交易或存在时间差,外资在中国的机构也能在独立的基础上,确保其合规性。
所以,在刘颂看来,保持外资境内机构的独立性,一方面是真正的国民待遇,和行业其他公司遵从同样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机构全球业务的开展。
外资期待更多双向开放
“国民待遇”的拿捏并不容易,如何在确保中国全行业公平的基础上,给予外资想要的“国民待遇”或“双向对等开放”,始终是双方需要磨合的地方。
谈及对未来的开放有何期待,刘颂对记者称,在中国起步的洋私募初期面临募资难、渠道拓展有待摸索的挑战,因此希望中国监管层在几方面可适度“松绑”。
例如,能否正式允许QFII/RQFII投资境内的WFOE产品,目前洋私募发行的产品仅能在中国募资、投资中国境内市场。事实上,早在2019年1月31日,证监会就已经对完善QFII/RQFII细则向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扩大QFII投资范围”这一项对外资尤为关键,因为其中包括“私募投资基金”。这意味着,一旦新规通过,“洋私募”的募资渠道将被打开。但截至目前,尚无具体政策细则落地。
“WFOE刚开始布局中国境内市场,需要一定时间积累业绩曲线、熟悉渠道。若海外机构可以通过QFII直接投资,那么这些WFOE产品的种子资金就可以直接从海外母公司或海外的传统客户先来进行投入,也解决了WFOE募资难的问题。其他全球投资人也可以通过QFII布局WFOE。”刘颂对记者表示。
刘颂此前提及一种设想,“未来,如果纯粹是投资中国境内市场的组合,就完全无需在境外市场操作,而可以直接由中国境内的WFOE来完成。如果是全球投资组合,那么涉及中国境内的部分也可以投资到WFOE来。那些对中国市场感兴趣的全球养老基金等机构,也可以直接布局WFOE,甚至WFOE可以根据机构不同的偏好来设计定制型基金。”
此外,不少洋私募也拥有QDLP(合格境内机构有限合伙人)的额度,即可在中国募资来投资其最为擅长的海外策略产品,这也是金融双向对等开放的体现。
中国资管之路无捷径
尽管外资巨头在西方经营着大笔买卖,但在中国仍刚以“小本经营”起步,在刘颂看来,未来中国的资管之路并不好走,也没有捷径。
本次《意见》还多次突出“合作”的概念,例如支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外资机构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等。目前,已被批准设立的东方汇理和中银理财的合资“理财孙公司”则是首例。各界认为,理财孙公司可充分利用中资银行的资源、销售渠道等,这可为初来乍到的外资解决一定的初期落地问题。
不过,众多业内人士也提及,任何合资模式都需要各方的不断磨合沟通,而销售渠道的构建也非短期内可实现,且不提中外合资的理财孙分公司,甚至不少国内银行系基金子公司都曾表示难以“借光”母行的产品代销渠道。因此,刘颂也认为,任何模式都没有捷径,外资开拓中国资管市场,仍需沉心“雕琢”。
“外资资管机构开拓中国市场的最正统路径之一,便是成立公募基金,但凡入场的外资都要抱着投资未来十年的眼光和耐心,即使可能起初需要一定投入,但关键在于要静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做好投研和市场拓展,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并且尊重行业的规律,外资在中国并无捷径。”
刘颂称,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在起步时都要愿意去做一些辛苦的事情,脚踏实地去慢慢“雕琢”一家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