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卡脖子”问题,关键靠创新。多位在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加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权,同时加大自主知识产权这一企业“命门”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主体作用。
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
根据《数字经济先锋: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报告(2020)》统计,2020年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中,中国和美国占比达81.8%。其中,中国企业数量和估值仍居世界第一,分别为217家和9376.90亿美元,荣获两连冠。
“这是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的一个缩影。”全国人大代表、锐科激光总工程师闫大鹏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企业已经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也是创新成果的使用者、受益者。
不过,闫大鹏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在科技项目重大和重点项目的规划、指南编写上,还是以高校、研究所的专家为主,项目偏重前沿学术或基础原理研究,贴合市场实际需求的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和产业化的项目不足,尤其是在产业链的配套上考虑不足。
闫大鹏建议,科技计划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论证、指南编制前,与产业代表性企业群体要形成对话机制。
对于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闫大鹏认为,一个重要抓手是领军企业带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在大企业的支持和辅导下实现技术创新,统筹行业上下游创新资源,集中力量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一批“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整体竞争优势。
闫大鹏说,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引领、供应链体系和上下游企业参与构建的技术创新生态,有助于解决单个企业无法独立完成的复杂技术创新问题,为实现从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再到产业化应用提供重要支撑。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意味着企业要在核心技术上不断突破,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因此,企业既要重视技术研发,也要重视保护创新成果,把知识产权作为解决利益分配机制问题的中心环节。
“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才能让创新企业在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中参与竞争。”闫大鹏说。
全国政协委员、高德红外董事长黄立也指出,高科技企业经常有一些员工,掌握了公司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就被其他企业高薪挖走。别的企业看中的不是他的技术水平,而是他从上家企业获取的商业秘密。还有一些员工通过频繁的跳槽,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卖给下一家企业牟利。“科研成果泄露、外贸客户飞单、同行卧底泄窃密、离职员工泄密”等现象在高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黄立建议,应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跨区域、跨行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案件的处理;建立劳动者诚信档案,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和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存在还未履行完竞业限制协议,仍招聘劳动者等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
闫大鹏建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电子存证、源头追溯、在线识别等技术应用;提升知识产权快速预审、确权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