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间,民航局官网通报,针对近期东海航空机组人员涉嫌空中纠纷事件,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待相关情况查明后,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做出相应处理。通报说,安全是民航的生命线,对于任何危及航空安全的行为,民航行业管理部门都将依法严厉惩处。
民航局这则通报是从行业管理部门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对此事的调查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行业和公司内部整改上,司法部门也应及时介入调查,包括对涉事人员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进行调查。
事件起因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处于飞行状态中的航班驾乘人员发生殴斗都会对航班安全造成重大影响。这次殴斗的“结果”已经比较严重,根据媒体报道,此次殴斗事件中,机长动手将乘务长手部打骨折,乘务长把机长门牙敲掉半颗。由此可见当时殴斗场面之激烈,也可以想象乘客看到这种情况是多么惊恐。
事发之后,东海航空发表道歉声明称:“东海航空自事件发生以来,公司管理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决定,对当日肇事人员立刻做出了停飞处理,既是本着对广大旅客负责,也是民航法规规章要求的落实。”但道歉声明中的一些话还是让公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比如,道歉声明说:“事件看上去是飞行人员与客舱人员的问题。”然而,飞行人员与客舱人员都是东海航空的员工,这件事并不是所谓的飞行人员与客舱人员的问题。声明还说:“此事件涉及人员无论位置多高、岗位多重要,我司将依规依纪落实责任、严肃处理,绝不护短、绝不姑息。”机长和乘务长确实重要,但也是普通的工作人员,相比之下乘客的安全更重要,此事还提不上位置多高、岗位多重要以及绝不护短的高度。在这一点上,东海航空需要深入反思在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疏漏,包括此前出现的机长擅自带亲属进入驾驶舱而仅停飞半年的问题。
笔者认为,东海航空互殴事件需要司法介入,因为这已经不单纯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而确实影响到了飞行安全,事关众多人的生命。航班驾乘人员如此互殴,接下来的飞行安全如何保障?
不要说在飞机上殴斗,就是在地面上殴斗也是要受到相关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更重要的是,有关殴斗行为对公众安全的危害,相关部门应给予惩戒,包括可能的刑事处罚。此次殴斗行为是否可以入刑,存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机长殴斗时未在驾驶舱,也就是未在飞行岗位上,因而可能不涉嫌此罪名。
这次事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对于此类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刑法规定应该更明晰。
(作者系第一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