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人社部网站发布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信息:任命王贺胜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常继乐、沈洪兵、孙阳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这消息的宣布,意味着将成立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同时意味着中国疾控体系的改革正式进入角色。此前,“疾病预防控制局”也存在,但它是国家卫健委的内设机构之一。
自新冠疫情以来,疾控部门在内各环节取得了成效。但同时,这次疫情从预警到防控,都存在诸多欠缺,也是不争的事实。原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功焕曾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中国疾控”的功能定位不清,又面临人才不足等困难,这些决定了它难以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2020年5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李立明以及哈尔滨医科大学李颖等人提出,建议在卫生健康委之外设立疾病预防控制局。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4级,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局内设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战略研究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培养与培训基地和科学研究所4个机构。
李立明建议,将现有行政部门的疾控管理部门与同级疾控机构合并,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局,参照目前中医管理局构架设置,相对具有自主权的行政管理机构。
经过新冠疫情大考之后,疾病控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日渐凸显:公共卫生与疾控机构缺乏疫情公布和处置权,疫情的公布和处置权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专业人员不仅无权公布疫情,更不能及时进行现场的疫情判断和授权采取相应措施。虽然全国网络直报系统的终端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除法定传染病之外,新发传染病或突发事件疫情是否能及时上报至网络终端,并发挥网络直报快速、准确和高效应对的作用,其决定权在行政部门,而不在疾控机构。
为此,李立明等曾在《关于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的建议》一文中建议,疾控应有疫情的发布权、防控的处置权和防控协调的主导权。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核实诊断、确证暴发、公布疫情、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掌握新发传染病流行规律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应从法律和体制机制上给予疾控有关权限和保障,权责分明,集行政管理与技术管理于一身,能调动各种资源,以保证疫情防控的策略制定和技术措施落实快捷高效。
截至发稿,尚未看到对于新成立国家疾控局所承当职责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