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等民生保障短板,是三孩政策落地的掣肘。
7月20日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一揽子三孩配套政策中,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详细规划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蓝图。
《决定》称,首先要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市地级行政区为单位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和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
其次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晚上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置,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等,包括加强后续的监管等。
解决供需失调
当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严重失衡、服务质量无保障、社会效能低下,已成为众多家庭尤其是年轻女性面临的主要难题。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2016年在全国十城市进行的《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的研究报告,至少有超过1/3的受访者有社会托育服务需求,但实际入托率很低,仅为5%。家庭普遍希望获得公办的托育服务,愿将孩子送往公办机构的占76.03%,愿将孩子送往民办机构的不到7%。但实际接受托育服务的孩子,接近80%在民办机构。在教育部门、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办的机构入托的比例全部加起来不到22%。
“必须认识到目前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总量供给仍然不足,服务模式内容比较单一,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等,这些都是未来发展中需要着重去改善的方向。”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主任杨凡对第一财经表示。
生育不仅增加了家庭的抚养、教育的显性成本,也增加了父母的时间、感情等隐性成本。托育机构的不够完善,使得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降低,若想进一步提高生育意愿,解决好托育问题是重要一环。
杨凡认为,对于托育机构,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包括安全条件、师资水平、离家距离、养育环境、收费价格等。而托育服务系统同时也确实存在着一些短板,比如机构质量参差不齐、收费过高、社会对行业的认同感低、从业人员短缺、人员学历普遍较低,待遇较低等。
对于发展托育服务体系,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杨凡表示,这之后,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发展速度是比较快的。可以说在几乎在零起点的基础上重新初步建立起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意见》发布后,各地都根据《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在实践中探索出许多模式。总体来说,以家庭为基础、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共同来解决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难题,这样的一种发展方向已经形成。
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为托育机构的保育服务提供了指南,这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科学、规范的发展是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的。
6月17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再次联合发布《“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托育服务体系。一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但是,杨凡表示,我国托育服务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行业的发展、成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积累,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提高专业从业人员供给的数量和质量,2019年的《意见》中虽然已经明确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要求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要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的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但专业的设立、人才的培养,都需要一定的周期,不可能立竿见影。
构建适宜的托育服务体系
“《决定》里提出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体系,我觉得特别好,考虑到了家庭对托育服务有所顾虑的方方面面的问题,针对性很强,是能够符合家庭的现实需要的。”杨凡表示。
在杨凡看来,未来进一步做强托育服务体系,有几个方面工作需要去做。
一是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支持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是加强社会支持。因为婴幼儿的抚育问题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事务,也是我国民生领域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对未来劳动力的素质、女性就业、社会公平、生育水平的稳定和人口均衡发展都是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是具备社会公共事务的性质的。“目前这个阶段,要为这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政策的支持,比如税收优惠、专项补贴、岗位的设置等,作为社会服务业的重点和优先领域。”
三是相关的法规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杨凡说,现在原则性的意见、实施方案和指南,基本框架已经建立起来了,下一步需要更为具体、可操作的内容。包括机构的服务评估标准,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评价和退出机制,软硬件环境的标准等等。这样做不仅能加强对行业的监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使家庭更放心地来使用这些服务。
四是在普惠的基础上实现多样化的发展。因为在3岁以下婴幼儿照料这个阶段,家庭情况不同,需求的差异性很大,所以这个领域服务体系的发展一定是具有多样性的。包括服务的主体多样化,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服务形式的多样化,从而满足的不同市场需求。
五是充分结合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托育服务行业本身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发展建设完全可以结合当下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迅速发展的领域,对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方式、监管监测等方面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政府将扮演什么角色?杨凡认为,政府的作用体现在引导、支持和监督三个方面。第一是加快完善相关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进行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第二是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托育服务体系的发展。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第三是制定行业和从业人员准入、动态评估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至于财政补贴,杨凡认为,这只是属于各种支持政策中的一种形式。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同,可以因地制宜地加以运用,但是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支持性政策可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