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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沪深交易所都采取了哪些举措?

时间:2021-09-04 10:44:29 | 来源:第一财经

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伪市值管理”等问题,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沪深交易所都采取了哪些举措?

在9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副总经理董国群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副总经理李鸣钟均从一线监管与服务的角度,谈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保护的近期工作重点。

这两年,以注册制改革为引领,上市公司供给实现了常态化、可预期。目前,上市公司数量已超过4500家,A股投资者数量已近1.9亿。

“从去年开始,我们更加注重帮助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面对面’沟通交流,突破传统信披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帮助投资者更直观、更形象地了解公司情况,让投资者清楚地知道上市公司在做什么、发展如何。”董国群称。

2020年年报期间,上交所动员1600余家公司召开了业绩说明会,其中包括了全部的科创板公司、沪深300指数公司、“A+H”公司和央企控股公司,业绩说明会的规模、数量都创历史新高; 同时,要求董事长、总经理等“一把手”亲自出席,与投资者互动问答时间占据三分之二以上。

同时,深市也有2136家公司召开2020年业绩说明会,召开比例较去年增加15.4%。

这两年,部分上市公司爆发风险,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也有大股东陷入高比例质押后的流动性危机,不少公司风险交织复杂,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 在此背景下,风险化解已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阶段性重点工作。

“去年以来,上交所已推动完成逾百家风险公司的化解任务,并将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压降至百家以内。”董国群表示,该所强化信披,在风险化解中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对于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公司,督促其做好风险揭示,强化信披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二是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严把公司停复牌和相关操作事项,确保交易的连续性和充分性;三是与地方政府、证监局、金融办等强化沟通,形成风险化解合力。

在公司监管方面,2021年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18份,同比增长20%,并对涉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恶性违规案件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认定。同时,多举措提高案件处理效率,践行“三及时”原则,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深交所也针对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共发出关注函、问询函等各类函件1058份,重点关注业绩真实性、治理结构规范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突出问题,同时结合“企业画像”等手段,不断提升科技监管能力,上报一批违法违规线索。今年前七个月,公开谴责10家次,涉及人员87人次;通报批评30家次,涉及人员175人次;公开认定不适当人选10人次。

李鸣钟表示,深交所将完善更有效的公司治理。“我们将更加注重工作实效。要让上市公司深刻认识到,完善公司治理不是被动的应付,而是主动的实践。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不是走过场,搞形式,而是要真整改见实效。我们将更加注重分类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在‘转机制’,健全激励约束相容机制;民营上市公司重在‘强内控’,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我们将更加注重倡导实践。通过最佳实践的倡导,引导上市公司互学互鉴、互比互看,形成‘树标杆、学先进’的良好氛围。”

在一线监管方面,上交所按照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的思路,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事中事后审核,持续关注苗头性、隐患性问题,强化对“三高类”并购重组监管问询; 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拓宽绩差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做到应退尽退,退的下、退的稳; 优化信息披露与股价联动监管,对涉及严重概念炒作、“伪市值管理”、“蹭热点、割韭菜”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 一些公司以‘市值管理’为名,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和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对此,我们要加强科技监管,推进企业画像系统四期项目建设,不断提高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与交易监管联动,强化‘三点一线’现场非现场监管协同,形成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保持‘零容忍’监管态势,实施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专项方案,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李鸣钟称。

今年上半年上交所退市公司已达11家;深交所则在今年以来对8家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2019年以来对26家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在打造更便捷的服务体系方面,李鸣钟称,深交所正系统总结监管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上市规则、指引、指南为基础的交互友好型和使用简便型的三层级自律监管规则体系,删除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过于增加上市公司负担的内容,对内容相近、规范同类事项的不同规则予以深度整合。

同时,李鸣钟表示,深交所将引导各类创新资源聚集战略新兴产业和专精特新领域;坚守创业板定位,做好注册制试点总结评估和改进优化,推进未盈利企业上市,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环境。同时,深交所将加大创新创业债、股债结合等创新产品供给,推出碳中和专项债等创新产品,推进“双碳”主题指数研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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