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双碳”目标,是系统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关系到衡量“双碳”目标的尺子——标准体系,目前尚未完成。
9月16日下午,在中国质量(杭州)大会 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上,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主任、科技部原副部长、原国务院参事刘燕华表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非常重要。低碳标准是衡量低碳发展的一把尺子,决定转型的质量,制定各类标准的任务相当繁重。标准催生技术进步,是以倒逼的形式要淘汰落后产能,标准的链就拉通了产业的上中下游,相互兼容。标准与发展阶段又要相适应,为利益相关方各个方面实现广覆盖,并且标准要不断升级。
如何评价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减排量核算?控制和减少的标准是什么?哪些可以减排?目前“双碳”的标准体系推进如何?
“双碳”达成的标准
“在一些机构或者地方,包括一些企业,会提到怎么去做碳中和。按道理说,现在是不符合我们在方法学当中提到的一些要求。我们也在等待一个国际标准的出台。国家标准,我们也在提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分院院长林翎在论坛上表示。
据林翎介绍,在国际标准中,有700多项标准与“双碳”密切相关。但是对700多项标准有了解的人并不太多,这些标准地实施也还没有达到一个理想状态。“双碳”标准化的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直在研究。要考虑转换的必要性,现在也要适应国际整个社会的发展,目前我们也在逐步地推进一些工作。”
据了解,ISO/TC207/SC7于2020年2月启动国际标准《碳中和及相关声明实现温室气体中和的要求与原则》(ISO14068)的制定工作。该标准由英国专家担任召集人,目前参与该项标准制定的专家来自21个国家,人数超过90人,预计要到2023年才能正式发布。
国内与“双碳”相关的标准进行的如何呢?
林翎介绍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就提到了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在中央财经委第9次工作会议也特别提到了推进国际标准规则的制定,这也是中国开展国内标准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的依据。
根据“双碳”行动目标,中国标准体系的框架也逐渐构建成型。
林翎分析称,目前标准体系涵盖了双碳的技术路径,除了基础共性的解决一些方法学的问题,其他就是碳减排方面,主要是来做节能的工作,还有工业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的减量化以及协同减排。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国家的‘双碳’行动方案,在这个行动方案当中提到了9个重要的工作。国家的行动方案还采用了‘1+1+N’的方式,在‘N’中就提到了标准计量的行动方案。除了上面的技术路径,还要有市场化的机制来撬动整个‘双碳’的工作,市场化机制也离不开一些技术标准,它涉及到了我们现在碳交易所需要的技术标准。”林翎表示。
目前,虽然说“双碳”标准体系框架有了,但后面不仅要制定标准,实施也非常重要。
在实现“双碳”标准化的工作中,林翎建议:第一,希望企业能够摸清家底,开展碳排放核算,建立碳排放的体系;第二,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建立绿色创新技术和专利标准一系列的体系;第三,希望实施节能低碳的标准。众多的标准需要去实施,如何去实施,现在也正在研究整个针对行业的标准集成应用的一个方案,希望建立绩效评估制度,无论是做了技术改造,应用了标准,都会带来节能减排量;第四,希望对标领跑者,比如能效领跑、水效领跑、企标领跑,建立绿色低碳的标杆的更新方式;第五,扩大新能源的使用,建立电气化、绿色化多能互补的创新技术体系,也建立新能源的能源创新结构。
关键之计量
目前碳排放核算方法在国际上仍然是一个研究热点,突出问题是如何划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碳排放责任。只有具有了责任划分的碳排放基准值核算法,才能科学合理地划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碳排放责任,而且将节材与节能的问题在碳排放核算问题上进行了统一,使得碳排放核算能够同时促进节能与节材,更为完善地促进生产企业的低碳生产。
事实上,目前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不能合理划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碳排放责任,而且不能有效地与低碳路径相结合,无法同时促进“低碳生产”与“低碳生活 ”。
怎么建立一个科学的碳排放的核算方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节能协会理事长江亿说,这件事是我们实现“双碳”目标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基础。“尽管全社会的碳排放责任加起来,就等于直接碳排放总量,但是会摊到不同的责任主体。直接碳排放是可以唯一确定的,但如何确定或者说分配碳排放责任的分摊,看你根据什么原则来做。”
世界上不少研究提出全过程跟踪方法,把一个产品,每个环节每个过程排多少CO2都统计分析出来,最后到最终消费者。“这样做,从原理上看是挺对的,但实际操作上几乎不可行,统计分析成本过高了。”江亿在论坛上表示。
江亿提出了基准值法。其核心的概念是什么?据江亿介绍,不去追踪产品的全过程,每一个环节,而是按照产品的功能分类,同样类型产品,生产过程的全社会平均的碳排放量,把它作为基准值,然后消费者将承担的是根据这一基准值来计算的碳排放责任,而生产者承担的是实际的碳排放量与基准值之间的差。若是排得比基准值多,生产者得承担相当多的碳排放责任。
“基准值变成这个方法的核心。它的基本原理就是一类产品的碳排放责任基准值,为全国生产该类产品碳排放量的平均值。那么,最终消费者就应该按照基准值来核算他用这产品所承担的碳排放责任。”江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