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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推行跨省域规划建设,长三角有望实现“一套标准”

时间:2021-10-09 16:44:13 | 来源:第一财经

长三角跨省规划建设有望在“一套标准”下实现协调管理。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下称《导则》)对外发布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导则》内容。

“《导则》将为规划管理人员在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提供依据,为规划设计人员编制规划和开展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指导。规划建设导则是示范区又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无人区里闯新路,成果来之不易。”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在发布会上表示。

据悉,《导则》是我国首跨省域的规划建设导则,先行启动区范围(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

根据张忠伟介绍,《导则》共分为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3个重点领域,形成1.0版本。其中,生态环境上,是要从生态空间、生态景观、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建构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指标体系;城市设计上,从城镇和乡村两个方面构建了示范区城市设计管控指标体系,完善示范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而综合交通上,则从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和智慧交通四个方面建构示范区综合交通管控(指标)体系。

这一全国首部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有何亮点?

张忠伟表示,《导则》探索了“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通过全新的“3+1+X”模式(3是指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三地现行标准,1是指遵循国家统一标准为前提,X是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力争每一项指标的论证过程清晰可辨,充分体现标准制定的先进性与科学性,保障示范区高质量目标的具体落实。

同时,《导则》统筹底线管控与弹性发展。张忠伟说,规划建设导则提出了100个核心管控指标,其中30个是强制性指标,70个是引导性指标。强制性指标针对规划建设中所需要遵循的底线制定,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内容;引导性指标则是针对规划建设的探索性、创新性要求,着眼于协调性、兼容性以及必要的弹性空间,引导采用最为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

据了解,《导则》的编制方包括了执委会、两区一县人民政府、东南大学段进院士团队、上海规划院、上海市政院等以形成扎实的理论基础。

“一份好的规划建设导则是要实现价值导向、系统化、好用管用。”中科院院士、东南大学教授段进表示,以往编制的标准都是只针对单一行政主体,只管辖区内的事务,而此次导则是要解决三个行政主体间的统合问题,这对促进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的一体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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