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月异的创新药品给监管技术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保障药品的安全,监管技术需要跟上创新药品的步伐,国家药监局因此启动了“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
10月15日,在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上,国家药监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司长秦晓岺表示,在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实施两年多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制定完成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及其他相关调研报告101项,其中,药品领域50项,医疗器械领域35项,化妆品领域16项。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药品的研发、生产、使用等环节必须置于科学监管之下,才能确保其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
2019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启动了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并确定了首批九个重点研究项目,包括了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药械组合产品、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中药安全评价研究等。此计划旨在立足我国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围绕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密切跟踪国际监管发展前沿,拟通过监管工具、标准、方法等系列创新,经过3~5年的努力,制定一批监管政策、审评技术规范指南、检查检验评价技术、技术标准等,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药品创新、质量、效率的突出性问题,加快实现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份,已经审评通过了27个创新药,超过了2020年全年的数量。随着新药的不断上市,加重了监管技术的任务。为了更好地监管新的药品,监管技术需要不断推陈出新,甚至于摸索新的方法,所以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将针对新的药品等寻求科学的监管技术。
据秦晓岑介绍,监管科学行动计划明确了3项重点任务:建设3~5家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启动一批监管科学重点项目;推出一批药品审评与监管新制度、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
“截至目前,共建立了12个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基地将围绕药品全生命周期,开展监管科学重点项目研究,开发系列新工具、新标准和新方法,夯实我国家药品监管科学基础,助力药品监管科学可持续发展。”秦晓岑表示。
除了基地的建立外,国家药监局还认定了117家重点实验室,其中,中药27家、化药25家、生物制品12家、医疗器械29家、化妆品10家、创新性前沿技术领域1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