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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十四五”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有增无减

时间:2021-12-04 13:44:34 | 来源:第一财经

“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投入资金有增无减,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第一财经记者今天(4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草原生态保护成果,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切实做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期间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有关工作,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是我国草原牧区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涉及农牧民最多的一项惠草惠牧惠农政策。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重要内容。

国家林草局介绍,2011年开始,我国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13个省区,657个县、旗(团场、农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目前,该政策已实施两轮,落实禁牧面积12.1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1亿亩,取得了很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内蒙古草原禁牧区的草品种数量,由政策实施前的每平方米8种增加到12种,草畜平衡区从12种增加到46种。青海三江源草地整体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野生动物种群明显增多。青海等省区的一些贫困县,补奖政策收入占比达到65%。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十年来,1200多万户农牧民受益。图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鲁朗镇的草原和孩子们。摄影/章轲

国家林草局介绍,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十年来,国家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500亿元,1200多万户农牧民受益,草原生态持续恢复,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草原无序利用、过度开发、严重过牧的状况得到扭转。

监测结果显示,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从2011年的51%提高到2020年的56.1%,鲜草产量达到11亿吨。13个实施补奖政策省区的农牧民人均每年得到补奖资金700元,户均增加转移性收入近1500元。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在内蒙古等13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三部门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草原动态监测,科学评估草原生态和生产力状况,科学划定禁牧区域。对前两轮实施禁牧的草原植被恢复达到解禁标准的,要及时转为草畜平衡区,退化和沙化明显的草畜平衡区要及时调整为禁牧区。通过优化调整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实现对草原科学有序利用,实现生态和生产统筹、保护和发展兼顾。

同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草原载畜量标准,指导农牧民有效开展草畜平衡管理。并探索通过草原生态状况来评估草原放牧利用状况,作为判断是否超载过牧的依据。要进一步加强草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草牧业生产转型。

第一财经记者从内蒙古林草部门了解到,此轮补奖政策中,中央财政将按照禁牧补助每亩7.5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2.5元的标准进行测算,对农牧民发放补助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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