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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绿掌门人回应莱绅通灵举报:事实证明公司未涉虚开发票行为

时间:2021-02-09 13:44:03 | 来源:第一财经

1月20 日,莱绅通灵(603900.SH)董事长沈东军个人微博举报深圳市翠绿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下称:翠绿珠宝)等企业,在2005年到2011年和公司交易中,涉嫌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

2月6日,翠绿集团董事长黄炳标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沈东军的举报完全子虚乌有,与事实严重不符,翠绿公司从未涉及虚开发票的行为。

此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多份法院判决书的文中显示,翠绿珠宝旗下的子公司深圳市翠绿金业有限公司(下称:翠绿金业)等企业被牵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翠绿集团董事长黄炳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翠绿金业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或称:上金所)综合类会员企业,只是代理服务平台,并收取客户的代理手续费,“至于犯罪分子通过上金所购买黄金,在取得上金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后去做违法的行为,这与翠绿公司无关。”

长期以来,上海黄金交易实行会员制,只有取得会员或者代理客户资格,才能从上金所采购黄金。“会员接受客户委托从事交易,可依照与客户签订的双方合同收取结算准备金和代理手续费。”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显示。

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02年,翠绿珠宝就已成为上海黄金交易综合类会员企业。近年来,翠绿金业等企业成为许多黄金企业的代理服务商。

根据上金所交易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专用凭证,分为黄金及铂金品种、费用项目、白银品种专用发票三类。其中黄金及铂金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交易所税务主管机关代开,发票销货单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加盖交易所发票专用章。

“谁交易黄金,发票就开给谁。根据流程,所有企业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的黄金,上金所根据交易的标的开出增值税发票给予对方。翠绿金业作为服务平台,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则,为黄金用金企业提取黄金原料提供服务,翠绿金业公司只收取服务费。” 黄炳标表示,翠绿金业公司只是黄金用金企业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环节的中间服务商。

“一般企业客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黄金,获得上金所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黄金行业资深人士、深圳市黄金珠宝文化研究会会长曹阳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翠绿金业等综合类会员单位为客户提取黄金原料提供服务,收取仓储、运输等服务费用。

曹阳表示:“作为黄金交易环节的中间服务商,翠绿金业只给上金所的黄金用金企业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黄金行业比较封闭,很多人士并不了解行业的交易规则。”

上述裁判文书的最终判决结论,并未有翠绿金业等企业的犯罪事实认定。“最后判决结果完全跟我们无关,这就是事实。”黄炳标说。

近年来,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通过虚假交易违规套取上金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管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这类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这类违法案例不胜枚举。

上金所交易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称,会员及客户应根据企业经营实际需要购买黄金及其它交易商品,合法取得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严禁利用黄金或其他产品交易套取专用发票。

据黄金行业人士介绍,在过往利用“黄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犯罪分子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利用黄金交易实现票货分离,最终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从而达到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或者取得开票费,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据了解,在沈东军个人微博上列出上述举报后,黄炳标曾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并要求快速删除。就在沈东军的举报之后,2021 年 1 月 21 日,莱绅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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