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欧洲法院作出了一项令人意外的决定,驳回了欧盟对亚马逊在卢森堡获得3亿欧元退税款补缴的要求。这是不到一年内,欧盟打击高科技公司避税的努力再次遭遇挫折。
欧盟曾在2017年10月对亚马逊公司提出起诉,要求其向卢森堡政府偿还3亿美元(2.5亿欧元)的税收款,理由是亚马逊公司从2003年的一项协议中非法获益,该协议允许亚马逊豁免在卢森堡产生的近四分之三的利润征税。
但欧洲法院认为,欧盟执行委员会未能证明卢森堡向亚马逊提供了非法的税收优惠。亚马逊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
一般而言,企业为了给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并且考虑到经营成本压力和保持现金流的因素,会在现有税制下去选择一些较优的税务安排。
目前企业常用的法律框架内的税务安排途径包括转让定价,这也是最常见的利润转移的手段,通过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实物或者劳务、无形资产时的不同定价来实现利润转移。另一种方法是设立避税地的控股子公司,比如常见的开曼群岛;或利用欧盟内部的机制,直接把总部设在卢森堡等地。
欧盟正在打击科技巨头的避税行为,但是迄今为止收效甚微。去年夏天,欧盟起诉苹果公司130亿欧元的避税案也遭受重大挫折,在历时四年的法律审判后,欧洲法院最终驳回苹果公司向爱尔兰偿还130亿欧元税收的要求。
从苹果到亚马逊,科技企业已经成为税务监管的首要目标。科技企业规模大、发展速度快、产品附加值高、税负安排易操作等综合因素导致这类企业更容易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
专家对此表示,世界各地税制的差异造成国与国之间的税收政策有差别,而企业出于盈利的目的,对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意味着跨国公司通过优化税制的安排来降低税负的现象不可能消除。
普华永道中国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李军表示:“高科技企业频频引发税务部门调查,因为这一类企业发展迅猛,从初创公司到估值10亿美元的独角兽,再到上市公司,所需要的时间相比传统零售业等领域要短很多,而且能够迅速做成规模。所以税务监管部门会特别关注高科技企业。”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美国科技公司充分享受了“双重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等惯用的“避税良方”。李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高科技公司对于税务的安排总体来说非常谨慎,通常会在符合商业需要的情况下选择最合理的安排,包括整体的商业成本、合规性要求以及相应的风险。”
他补充称,税制是反映国家竞争力的一个方面,税制的完善性有很多方面组成,除了税率以外,还有公平性、合理性和透明性。
ACCA资深会员、上海四达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主管合伙人李兆婴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尽管目前全球都在严厉打击和监管企业的避税行为,但是跨国企业经营只要在各个国家合规合法的情况下进行避税安排,仍然能够实现保存利润的目的。”
国际税收体系改革也正在成为欧美国家的重要议题。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主导下,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的谈判正在进行中。如果谈判成功,那么将提高企业的税收,并解决欧盟内部税收制度扭曲的问题。
法国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梯若尔(Jean Ticole)教授此前就该谈判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税收体系是全球合作的唯一途径,我们处于一个完全全球化的世界,建立全球化的税收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否则每个国家各自为阵,不能解决问题。”
李兆婴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OECD正在与各方积极谈判,谈判的结果会影响到大型跨国公司的税负,但是各方要达成一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