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数据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5月27日,上海市召开数据立法研讨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乌日图在研讨会上表示,上海在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积极开展数据方面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动“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已出台一系列政策制度,数据立法具有很好的基础。希望上海聚焦城市数字化转型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深入研究探索,发挥数据立法在全国的引领示范作用。
《上海市数据条例(暂定名)》已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定位为一部规范数据活动、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赋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性、基础性、引领性立法。
研讨会上,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代表立法起草组,报告了上海市数据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和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并提出了需要重点研讨论证的若干问题。
上海数据立法如何助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
参与上海数据立法工作的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王晓妹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数据是上海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这部立法就是要解决城市数字化转型中的基础性问题,包括数据收集和治理的问题、数据流通和利用的问题、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数据与业务协同的问题。而如何促进数据要素的流通利用是这次立法的核心,只有数据真正流动起来、用起来,它的价值才能真正释放出来,希望立法能够在机制上为数据价值挖掘和数字城市建设加速。
“上海推动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近3年来,积累了行之有效的制度经验,但也面临新的命题,就是如何深化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王晓妹表示。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公共数据向社会流通的两种方式:一是数据开放,二是数据授权运营。王晓妹认为,根据规划,对于高价值、高需求、高度敏感的公共数据,政府可以授权企业,基于统一的安全可信平台进行数据开发、提供数据服务,解决数据开放风险大、中小企业利用难、政企数据融合难等问题。
“我认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要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作用,特别是在授权评估和应用场景的规划推动上,但又不宜搞分散运营,形成新的数据壁垒。希望能够参照公共资源特许经营的模式,由市政府实施公共数据的统一授权运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授权条件和程序,加强授权运营监管,形成运营评估和退出机制。”王晓妹说。
王晓妹还表示,数据交易是数据市场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兑现数据财产性权益的主要方式之一。正在起草中的上海数据条例将为数据交易建立方向性、框架性、导则性的制度规范,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并为将来的实践探索预留制度空间。
此外,“立法草案也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利用数据垄断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滥用大数据技术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等问题作出了回应。”王晓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