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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法规将尽快出台,海南自贸港这场发布会多位高层重磅发声

时间:2021-06-21 13:44:00 | 来源:第一财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当日公布并实施。6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简税制、零关税、极简审批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聚焦这几大关键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介绍,这部法坚持了原则性、基础性定位,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基本框架和关键制度,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授权立法和管理权限方面,规定国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和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

二是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

三是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四是在税收制度方面,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货物在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进出的税收安排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此外,本法还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和综合措施方面,规定了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

海南省长: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尽快出台封关运作减并税制前的过渡性具体措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在发布会上表示,去年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部分优惠政策相继出台,进入海南的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应该说,企业类型繁杂,鱼龙混杂,也有个别市场主体钻空子。要从一开始就做好防范税收风险的文章,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把好登记注册关,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和发现机制。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二是把好政策制定关。三是加强日常监管。

冯飞表示,下一步,海南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自由贸易港法的宣传和培训。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实施自由贸易港法。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沟通,尽快出台封关运作减并税制前的过渡性具体措施,做好封关运作减并税制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自由贸易港法各项政策落地,特别是落实好早期安排,争取早期收获。及时制定自由贸易港法中明确由海南省制定的具体办法,用好自由贸易港法授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制定权,创新立法工作机制。

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营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省人大常委会将出台贯彻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决定,对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相关要求作出部署。出台加强立法监督和人大代表工作方面的具体意见,加快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一体建设法治海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

冯飞指出,人才问题对于自贸港建设是一个核心的问题,特别是海外人才的引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六章“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作了专章的表述。第44条、45条、46条、47条都有详细的表述。第一,海外人才要能进得来。第二,进来的人才要用得好。第三,对职业资格的确认。当然还要提供一些人才服务,包括工作和生活各方面的服务,海南已经制定了人才引入的若干优惠政策。

发改委: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发改委将按照法律规定,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方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口岸规划建设、非设关地监管、人员设施配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重大问题,抓紧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设定完成时限,构建起“1+N”工作体系,形成封关准备的工作合力,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配套法规将尽快出台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介绍,将尽快出台一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目前正在抓紧组织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破产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一批配套法规的起草论证审查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认真研究谋划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四梁八柱”的构成内容,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重要的法规清单,并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尽快对自由贸易港封关前和封关后的配套法规制度做出安排,特别是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财政税收优惠、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促进和人才支撑、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前谋划储备一批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项目,并制定和实施好年度立法计划。

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企业、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听取民意。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畅通立法“直通车”。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各方面专家学者的作用,推动智库“外脑”为立法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撑。在立法形式上,更多探索一些“小切口”立法、“小快灵”立法、立“短条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提升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使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工作有一个崭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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