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下称“驻会检察室”)揭牌成立。
第一财经获悉,驻会检察室将履行四大职责。一是加强执法司法的协作与制约;二是强化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三是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证券期货检察专业化建设;四是开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问题研究、预防和治理工作。
事实上,早在2002年,公安部就设立了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证监会办公。
此次设立驻会检察室,是中办、国办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来,执法司法部门加强协同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介绍,设立驻会检察室,是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合力落实《意见》“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要求,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开拓之举。同时,也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落实。
张军称,最高检正在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同样适用于资本市场。我们将在派驻工作中积极与执法司法、行业监管各方携手推动涉案上市公司等企业合规经营、监管,做到真严管、真厚爱。”张军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驻会检察室自身建设,提升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以自身高质量履职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设立驻会检察室,有利于推动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执法司法水平,有利于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增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合力,有利于加强证券执法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他称,证监会将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协同,健全市场法治和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系,不断推进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维护好“三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意见》发布之后,证监会牵头成立了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下称“协调小组”)。日前,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和财政部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会。据证监会披露,会议审议通过了各部门任务分工,通报了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研究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