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避税天堂”类国家也妥协后,经合组织(OECD)国家终于就15%最低企业税达成协议共识。
当地时间8日,OECD发声明称,此次双支柱国际税收制度改革已获得136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赞同与认可,占全球 GDP的90% 以上,预计各方将在2022年签署协议,并从2023年起落实新税收制度。
据悉,这项旨在消除避税天堂的税改协议,涉及全球100家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跨国公司,将其超过1250亿美元的利润重新分配给各国政府,并确保这些企业无论在何处经营并产生利润,都应公平纳税。
在该协议实施后,各国政府有望每年从跨国公司处获得 150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此次上述国家还同意,在拜登政府试图在美国说服立法机构批准这项协议的同时,各国在两年内将不会对谷歌等科技巨头征收数字税。
此前,毕马威中国税务业务团队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跨国企业在选择投资地时会考虑多方因素,除税赋考量外,还包括营商环境、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等。税收不能作为唯一考虑因素,但税收的影响也不能忽视。
“全球化赢家”企业要交税
据悉,爱尔兰等国在最后时刻妥协,决定加入该协议。
OECD在公报中表示,伴随着爱沙尼亚、匈牙利和爱尔兰加入该协议,这一历史性的国际税收规则改革得到了所有OECD和二十国(G20) 国家的认可。
据悉,接下来,OECD会在10月13日在华盛顿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提交该协议,随后该协议还将在10月底在罗马举行的G20峰会上,被提交给各国领导人。
OECD特地强调,全球最低公司税率协议并不寻求消除税收竞争,而是设定了多边商定的限制,并令全球每年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新税收。
此次的税收方案确定了未来税改规则的两大支柱。
其中,支柱一用来确保全球最大的跨国公司可以在国家之间更公平地分配利益和税收,而不仅仅是在其总部所在地纳税。
具体而言,全球利润超过200亿欧元、回报率超过10%的跨国公司,即被认为是“全球化赢家”公司,均适用这一新规则。此次的税收方案给予各国对这些跨国企业利润超过10%的部分至少20%的征税权利。
OECD表示,从现有税收收入的比例来看,预计发展中国家税收收入的增长将大于发达国家。
支柱二将引入 15% 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据悉,新的最低税率适用于销售额为7.5亿欧元的企业,预计每年可在全球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额外税收。OECD认为,通过稳定国际税收体系和增加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税收确定性,这将创造更多好处。
毕马威中国税务业务团队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每个国家在规模优势、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差异。对于小国和发展中国家来说,财税政策是它们用来弥补差距的一个合法杠杆,它们通过提供财政补贴、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境外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而且,很多低税负或提供税收优惠的国家及地区经长期发展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或社会配套,且跨国企业在当地运营扎根较深,是否会仅因税负因素而调整投资流向,有待观察。
毕马威中国税务业务团队强调,受支柱一和二影响的企业基本会是年销售额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跨国集团,不论是战略决策还是内控机制都不太会出现“用脚投票”的情况。
科技巨头暂时躲过数字税
如前所述,目前各方期待该协议能在2023年生效,在落实支柱一条款的同时,各国也会暂停所有现有的数字服务税和其他单边措施条款。OECD表示,这将有助于缓解贸易紧张局势并增加确定性。
此前,由于OECD谈判一度停滞不前,法国等在内的国家曾力推各国的数字服务税,并引发美方发动“301”相关调查。
当前,拜登政府正在全力游说美国国会通过OECD的此项全球税改协议,而OECD从10月8日起暂停数字税直至2023年的这项条款给了拜登政府两年游说期。
美国财长耶伦近期就敦促国会通过使用所谓的和解程序(一种简单多数投票方式)迅速通过这一提案。耶伦说,当下的全球税改协议是“经济外交上,一期一会的成就”。
值得指出的是,如美国国会最终无法批准这项全球税改协议,则此前针对美国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国家,仍有可能重启税务征收,从而引发与美国的贸易争端。
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此前奥地利、印度、意大利、土耳其、法国和英国等国家的数字服务税已经生效。
其中,奥地利在2019年10月就采取了数字服务税,对来自在线广告服务的收入征收5%数字服务税。该法案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奥地利规定,该税仅适用于在全球所有服务的年收入至少为7.5亿欧元、在国内涵盖数字服务的年收入至少为2500万欧元的公司。
据经济研究机构“税务基金会”(Tax Foundation)的一份报告,截至2020年底,已有22个国家实施或提议某种形式的数字税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