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人民银行定期予以曝光。近日,人民银行就公布了2021年三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处罚情况。
10月29日,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是人民银行金融为民的基础工程。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公平、在重大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支付需求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手段深入人心,购物、用餐、用车、买票等多个场景的现金支付已逐渐被手机扫码所取代。与此同时,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
2021年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已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同时正在部分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
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的稳步推进,公众关注的另一问题在于:未来,数字人民币是否会全面取代现金?
实际上,对于上述问题,央行曾多次公开做出回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要保障消费者支付方式选择权;电子支付不是拒收现金的理由;数字人民币未来将和现金并行,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较大影响。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强调,未来数字人民币与现金将长期并存。人民银行将坚持金融为民、金融惠民理念,支持各种支付方式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种支付手段的优势,尊重公众的选择权,打造多元化支付方式下的现金和谐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