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金融枢纽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也是适应全球金融多中心化发展趋势的主动选择,对于我国深化金融业改革发展、完善金融空间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自回归祖国以来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不断巩固,上海2020年已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我国初步形成了离岸、在岸两大金融中心错位发展的格局。
“粤港澳大湾区把握机遇、整合优势、强化联动,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基础上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枢纽,将推动我国金融业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一中心’‘一枢纽’格局。”白鹤祥称。
白鹤祥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可建设五大枢纽:即金融科技枢纽、创新资本枢纽、绿色金融枢纽、人民币资产配置枢纽、金融制度创新枢纽。建设两大市场:在岸市场在维护以上海为核心的内地统一金融市场前提下,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碳金融市场及区域性交易市场,同时强调发展新兴金融,拓展金融发展空间;离岸市场强调发挥香港金融的引领带动作用及港澳的独特优势,以人民币国际化为核心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离岸在岸市场互动方面,强调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特色,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形成差异化建设路径。
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白鹤祥建议:
一是提升国际金融枢纽地位。建议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提升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同等地位,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作为我国“十四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齐抓共建“一中心”“一枢纽”。
二是建立中央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成立金融专责小组,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组成,协调解决国际金融枢纽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指导广东推进相关建设工作。
三是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建议在总结《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实施成效基础上,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确立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建设任务,经国务院同意后印发实施。
四是推动金融资源向国际金融枢纽倾斜。建议鼓励和支持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建立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的工作机制,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重要金融机构与广东省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各类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支持创建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金融“单一通行证”机制以及“新股通”“保险通”“碳市通”互联互通安排等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