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外汇局通报了今年第二批10起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案例,最高罚款金额达888.4万元。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深挖跨境赌博、逃骗税、贪腐、走私等上游犯罪活动线索,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打击成效。
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涉及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两家企业和8名个人,涉案主体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违规资金运作手法多样化、隐蔽化。
被罚的两家公司中,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65.3万美元,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1.8万美元。两家公司分别被处以罚款468万元和93万元。
在8名被处罚的个人中,四川籍薛某涉案金额最多,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1.1万美元,被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也有外籍人士陈某被罚,是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被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
除了罚款,外汇局还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外汇局向社会提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提醒公众远离地下钱庄,合法用汇。
2015年以来,外汇局连续7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推进地下钱庄案件破获及其交易对手查处工作,有力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从严从重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大要案突破,进一步提高对地下钱庄案件的打击效能。
二是通过地下钱庄案件深挖跨境赌博、逃骗税、贪腐、走私等上游犯罪活动线索,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打击成效。
三是强化资金渠道监管,加大对银行、支付机构等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为非法跨境资金提供支付结算行为,坚决封堵非法资金跨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