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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配套政策来了:生育保险打头阵,父母育儿假也在路上

时间:2021-07-23 19:44:32 | 来源:第一财经

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了,下一步相关部门会推出更多方案和措施来支持三孩政策落地,父母育儿假、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等都在考虑之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发布两天之后,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在21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表示,后续相关部门会根据中央《决定》的总体要求,出台一系列的实施措施。目前已经作了初步分工,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方案和实施措施,后续会陆续推出,确保优化生育政策能够取得积极的效果。

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决定》提出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清华大学医疗服务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藏宜对第一财经表示,医保在降低育儿成本上的作用,首先是可以结合医保基金的收支状况来适当提高生育医疗报销的额度和生育保险津贴的待遇水平,不断完善优化新生儿登记参保服务经办能力。

《决定》第十四条提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廖藏宜认为,对不孕不育的家庭,可以探索将辅助生殖的费用纳入医保的报销范围。

此前国家医保局曾明确表示,目前尚不具备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条件。一方面是由于试管婴儿、冷冻卵子等辅助生殖技术费用高昂,另一方面是像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还法律和伦理的双重拷问。

廖藏宜还建议,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上,地方可以出台少儿医保的专项制度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提高新生儿少儿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的待遇,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家庭负担。在医保支付改革中,可以病组定价系数方面给与妇产科,儿科,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更多的倾斜,提高定价额度,以鼓励这些学科和专科医院的发展。

《决定》提出的另外一条备受关注的举措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对第一财经表示,父母育儿假不仅有助于增强儿童福利,还有助于减少职场对女性的歧视。孩子出生之后,如果家庭可以选择男性或是女性休假去带孩子,用人单位也就没有理由实施对女性的歧视了。

我国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护理假(部分省份称之为陪产假)。如果仅仅延长女性产假,会导致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受到歧视。而出台父母育儿假,既可以让男性分担一部分的育儿责任,也有利于保障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上的权益,纠正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象。

《决定》提出,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适时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政策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相关的探索。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试行育儿假。2019年6月,咸宁被省卫健委确定为全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2020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发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曾湘泉认为,在三孩时代,女性往往将会承担更多的家务,由于这种“无酬劳动”并没有进入GDP的核算,也就难以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造成了男女在职场事实的不平等,下一步国家应该承认女性在家庭中“无酬劳动”的价值,探索社会共同分担生育成本的机制,减轻企业的顾虑和负担,这样才能根本上避免“三孩时代”女性员工被歧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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