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多个部门屡次强调新冠疫苗接种要遵循自愿原则,且不允许采取变相强制的方式接种,但现在一些变相强制接种的情况仍有出现,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给基层干部下达硬指标。
7月16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官方网站转发了央视新闻客户端的一篇题为《国家卫健委再次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自愿原则》的文章,这篇文章中心意思也体现在多家中央级媒体的报道和评论上。当时的主要指向是一些地方出台“土政策”,对没有接种疫苗的群体限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限制进入商场等公共场合、限制入住酒店等。
现在这种变相强制的方式已经有所改变,就是把疫苗接种作为硬性指标直接下达给基层干部。在一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指标的,基层干部或者主动辞职,或者被免职。这个措施其实比此前的变相强制更加具有“威慑力”,也更加具有“执行力”。
这种“威慑力”也产生了诸多乱象。比如,在山东某地病重卧床的老人仍被要求接种疫苗;为了完成疫苗接种任务指标,开着车明码标价到邻县“抢人”,以至于两地产生纠纷;未接种疫苗的人也成为了一种“炒货”,拉到一个就给予接种者个人上千元的“补助”,管吃、管行、管旅游,这个“价格”还在上涨。
很显然,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亟须尽快加以制止。一方面,这种更加变相的强制违反了国家关于疫苗接种自愿性的原则;另一方面,也给基层干部造成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进而影响到他们正常工作的开展。
前者不用多说。根据央视等多家中央级媒体的报道,早在今年4月11日,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就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上月中旬,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再次强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但有些地方将这些基本原则置若罔闻,层层加码,将责任下移。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是基层干部面临的巨大工作压力。尤其是对农村基层干部来说,环境复杂,村民素质不一,要做到硬性的统一是很难的。马上就要迎来秋收秋种,如果将农村基层干部的精力都集中在完成疫苗指标上,显然是不合适的,更不要说“逼迫”农村的基层干部去自己掏腰包拉人头完成指标。
去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新华社文章指出,要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像这样对基础干部下达新冠疫苗接种硬性指标的行为,是否符合上述精神是值得考量的。
(作者系第一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