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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购买操作、利率市场化,易纲最新重磅发声

时间:2021-09-28 19:44:08 | 来源:第一财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金融研究》刊发《中国的利率体系与市场化改革》文章。他在文中特别强调,中国将尽可能地延长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时间,目前不需要实施资产购买操作。

易纲表示,资产购买工具不属于常规货币政策工具,而是央行在市场出现问题时的被迫选择。央行长期实施资产购买操作会产生危害市场功能、财政赤字货币化、损害央行声誉、模糊央行解决市场失灵和货币政策立场之间的界限、引发道德风险等诸多问题。

此外,该文还涉及诸多重点内容,第一财经梳理如下:

中国目前不需要实施资产购买操作

易纲认为,应当尽可能避免实施资产购买操作,如果必须实施,应当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央行干预的目的应当是帮助市场恢复正常运转,而非替代市场;二是央行的干预措施应尽可能走在市场前面,从而快速稳定市场情绪,避免市场失灵进一步恶化;三是应尽可能减少资产购买规模,缩短持续时间,力求资产购买实施力度与市场失灵的程度保持一致。

当前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利率长期趋于下降,一些经济体的政策利率已接近于零利率甚至负利率。

易纲表示,中国的经济潜在增速仍有望维持在5%~6%的区间,有条件实施正常货币政策,收益率曲线也可保持正常的、向上倾斜的形态。中国将尽可能地延长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时间,目前不需要实施资产购买操作。

当前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几乎每个家庭都有存款,存款是最重要的金融公共服务产品,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易纲表示,存款基准利率过去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当前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利率是在一定规则下,由市场决定的。央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指导性利率,为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定价提供了重要参考。

从国际经验看,存款利率一般比其他市场利率更加稳定。当前我国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以此为基础既可以上浮也可以下浮。可以说处于“黄金水平”,符合跨周期设计的需要。2013年9月,人民银行指导成立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易纲认为,利率自律机制参考存款基准利率形成了存款利率自律约定,对维护存款市场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6月,利率自律机制将存款利率自律约定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改为加点确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存款利率竞争秩序,优化存款利率期限结构,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营造了良好环境。将来如有下浮需要,市场主体也可自主决定。

此外,易纲认为,我国的收益率曲线已趋于成熟。收益率曲线的短端为隔夜和7天回购利率DR(存款类金融机构质押式回购利率),长端为国债收益率。对于收益率曲线的短端,央行控制着基础货币的供给,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投放短期和中期基础货币,直接影响短期和中期的市场基准利率。对于收益率曲线的中长端,则主要基于市场对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取向等的预期,由市场交易形成,投资者和政策制定者可以从中观察重要的市场信息。

利率市场化既要“放得开”也要“形得成”

展望未来,易纲表示,央行将继续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着力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一方面,继续完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继续巩固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为短期政策利率和以MLF利率为中期政策利率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理想状态为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为中枢波动。着力完善利率走廊机制,有序实现SLF(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全流程电子化。

另一方面,持续强化市场基准利率培育。优化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形成机制,督促报价行提高报价质量,对报价行进行考核并实行优胜劣汰,适时公布LPR历史报价。拓展回购利率DR在金融产品中的运用,进一步巩固DR的基准性。按市场化原则培育国债收益率曲线。

此外,易纲还强调,利率市场化既要“放得开”也要“形得成”。当前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矛盾在于,市场化利率在“形得成”和传导方面存在障碍,其原因包括监管套利、金融市场不成熟等造成的市场分割,以及融资平台预算软约束、存款无序竞争等财政金融体制问题。下一阶段,要继续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硬化预算约束、化解金融风险,为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更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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