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的《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6月2日向社会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
《办法》明确,国家公园的建设管理应当坚持保护第一、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多方参与的原则。国家公园范围划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开展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从源头减少和解决空间矛盾冲突。经批准设立的国家公园范围内不再保留或新设立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
此外,对于国家公园内的土地管理,《办法》明确,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通过租赁、合作、设立保护地役权等方式对国家公园内集体所有土地及其附属资源实施管理,在确保维护产权人权益前提下,探索通过赎买、置换等方式将集体所有商品林或其他集体资产转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现统一保护。
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唐小平介绍,国家公园准入条件包括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和管理可行性三个方面。他说,“生态重要性”是国家公园最为核心的功能,其他任何功能都必须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展开,自然生态系统所承载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都必须完整地保存。
国家公园建设遵循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全民共享、世代传承的理念。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国家公园不是“无人区”,不能单纯地进行搬迁,必然要考虑原著居民、文化多样性、周边社区的因素。否则,“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可能丧失基础。
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所承载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须完整保存。摄影/章轲
《办法》规定,国家公园根据功能定位进行合理分区,划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分区管控。
其中,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在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或者允许开展管护巡护、调查监测等活动;暂时不能搬迁的原住居民,可以在不扩大现有规模的前提下,开展生活必要的种植、放牧、采集、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
一般控制区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在确保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或者允许开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不破坏生态功能的生态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重要生态修复工程等有限人为活动。
《办法》还规定,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巡护巡查制度,组织专业巡护队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掌握人类活动和资源动态变化情况;立足全民公益性的国家公园理念,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以及科研、教育、文化、生态旅游等公众服务;为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实习、人才培养提供便利。同时,引导和规范原住居民从事环境友好型经营活动,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支持和传承传统文化及人地和谐的生态产业模式。
2021年10月12日,我国宣布正式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首批5个国家公园,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我国陆域近3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杨锐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形容国家公园为“美丽国土中最美丽的那一部分”,是“皇冠上的那颗明珠”,同时也是自然保护地中的“标杆和学霸”。他预测,中国未来将有50~80个国家公园,国家公园面积将占国土面积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