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10日表示,将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老年人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统筹平衡安全与便利出行的关系,评估完善共享电单车发展政策。
交通运输部10日在答复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提案的函件中作了上述回应。
有政协委员建议,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应加快提升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能力,将直排式公交停靠站改造为港湾式停靠站,提高公交停靠站无障碍化和适老化建设标准,优化公交线网规划设计等。
2021年2月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提高特殊人群出行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满足老龄化社会交通需求。
交通运输部在答复中表示,已会同全国老龄办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乘车、无障碍出行服务、设置专座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同时,各地加大道路水路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枢纽、运输车辆和船舶,以及铁路、民航的适老化出行环境建设和改造力度。建成北京南站、上海虹桥、深圳福田等一批综合客运枢纽,配备了高标准、人性化的无障碍服务设施。上海、广州等城市逐步将城市公交车辆更新为低地板公交车,并采用移动踏板和一级踏步设施,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方便。
针对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数字鸿沟”,交通运输部将“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纳入2021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重点推进。指导各地开通95128电话叫车、网约车“一键叫车”等服务,采取优选派单等措施,为老年人快捷叫车提供便利,2020年以来已为600余万老年人提供打车服务。
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摄影/章轲
交通运输部表示,当前,我国适老化出行服务的“硬设施”和“软环境”持续优化,但对比国际先进水平和新需求,交通运输适老化出行服务能力仍显不足,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健全制度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完善适老化出行顶层制度设计。全面梳理交通运输相关现行标准,以老年人出行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为原则,充分考虑老年人安全、便利出行的实际需要,健全适老化出行相关标准体系。鼓励提供电话约车、专用约车软件等老年人出行服务产品,支持出行服务企业研发适老化出行地图等。
有政协委员建议,调整电动自行车政策导向、明确电动自行车公共交通属性、强化电动自行车新业态监管评估等。
交通运输部在答复中表示,联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答复称,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指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客运轮渡等运载工具。共享电单车属于慢行交通,是绿色出行体系的一部分。当前阶段,共享电单车可以作为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有益补充。
交通运输部同时表示,鉴于电单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安全隐患突出、电池污染严重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公安部也表示,共享电单车主要服务于中长距离出行,共享电单车质量大、速度快,骑行人员不固定,超速、逆向、闯红灯行驶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多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比较严重。
据公安部数据统计,60%以上的共享电单车事故是单方事故,20%以上的共享电单车伤亡事故中车辆存在安全性能问题,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权益难以保障。共享电单车还存在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风险。
此外,共享电单车一定程度上会替代共享单车出行频率。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交通出行结构、道路通行条件、道路交通安全等情况,目前宜保持共享电单车政策的连续性。
交通运输部表示,将继续会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共享电单车发展情况,在已推行共享电单车的地方,统筹平衡安全与便利出行的关系,评估完善共享电单车发展政策。指导地方按照安全第一、包容审慎、因城施策、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确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稳步探索共享电单车发展政策,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