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出台。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
而在2020年这一数值为7.8%,这意味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巨大。机构测算,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将达13万亿元。
《规划》从八方面对“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包括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表示,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加速融合,数字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新动能,但同时,数字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规划》的出台,有利于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高水平统筹发展与监管,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巨大
作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05年到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由2.6万亿元迅速增长为39.2万亿元,2020年同比增长9.6%,已高居全球第一。其中,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8%,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也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为38.6%,数字经济增速是GDP增速的3倍多,成为疫情下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
不仅此次《规划》明确,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当前,不少地方已经设定了新一轮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例如,广东提出到2025年将实现数字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过10.7万亿元。湖南明确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保持15.8%以上,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5%。四川力争到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超过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0%。
业内分析,发展数字经济对中国经济结构影响深远,不少行业将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潮中迎来新的机遇。重磅政策利好之下,数字经济七大重点产业,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将迎来新的投资机会。
统计显示,A股中涉及这七大重点行业的个股共有285只,1月12日,浙文互联、海联金汇、亚联发展涨停,华软科技、赢时胜、紫光国微、宏微科技、立方数科、精准信息上涨5%以上。
在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方面,《规划》提到,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有序推进骨干网扩容,协同推进千兆光纤网络和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商用部署和规模应用,前瞻布局6G网络技术储备,加快布局卫星通信网络等。
当前,以5G、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数字新基建正全面提速。去年9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地方版“十四五”新基建规划也密集出台,加速推进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发展下,各重点产业将迎来新一轮转型升级的机遇。
上述信通院白皮书分析,数字经济内部结构呈现“二八”比例分布。2020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达到7.5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的19.1%,产业数字化规模达31.7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达80.9%,产业数字化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同时,三次产业数字经济渗透水平逐次倍增。2020年我国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8.9%、21.0%和40.7%,产业数字化转型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此次《规划》也提出,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包括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深化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等。
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表示,工业制造业在数字化转型中具有先天优势。一是数字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二是人才队伍在多年“两化融合”工作中得到了锻炼,三是工业化大生产的演进客观要求通过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效率。因此,工业的数字化转型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相关体制机制也相对完善。
相较之下,农业及物流等领域在未来则将面临数字化转型的重任。“传统农业本身的生产方式和要素投入结构决定了其数字化程度不高。要提升农业生产的附加值,农业的数字化转型、智慧化运行就是必要方式。而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智慧化的物流体系有助于畅通内外循环,既能提升国民经济要素配置和循环效率,也是交通物流环节降碳的重要手段。”
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规划》中关于数据要素的新意体现在四个层面。”上海社科院信息研究所副所长丁波涛称,“第一,提到既然扩大数据供给的规模,同时也要提升数据质量。第二,强调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在此基础上统筹开放和开发利用。第三,将上海等地的数据要素市场探索上升为国家战略,包括数据交易体系、数据资产化等。第四,提出建立多元参与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政府和行业开放和共享数据,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参与,实现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
事实上,随着2020年4月《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首次正式出现在官方文件中,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一道,成为完善要素市场配置的范畴。
记者了解到,2014~2021年的8年间,我国新增大数据交易中心14家,以2021年成立的上海数据交易所为例,成立当日即完成了首批20个数据产品的挂牌。
上海数据交易所副总经理卢勇解释,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有三类价值,包括数据的“一次价值”、数据的“流通价值”以及数据的“二次价值”。释放上述数据要素三类价值的有效途径就是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卢勇表示,交易所是要素市场培育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交易所流通交易,数据的价值实现资产化,而各地的数据交易平台则为促进数据要素的流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前,中国信通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余晓晖也称,从2018~2025年中国拥有的数据量从7.5ZB增加到48.6ZB,居全球第一,我国构建健康、绿色、可持续的数据要素市场条件已经具备;下阶段,急需尽快建立健全规则体系,重点解决好数据确权、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共享开放、审计监管等问题,理顺数据生态中的各方参与者,在数据流通各环节的权责关系,形成多方参与者良性互动、共建、共享、共治的数据流通模式。
数字经济监管,同样是备受外界关注的方面。《规划》明确,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发展和监管两手抓。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明晰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范围和统一规则,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
吴琦表示,数字经济发展衍生了数据安全、数据鸿沟、平台垄断等一系列负外部性问题。随着数字场景和数字应用日益普及,企业过度搜集公民信息现象严重、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突出。应加强数据立法和数字平台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市场监管体系。加快数据要素确权,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分级分类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
丁波涛也告诉记者,《规划》中关于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有不少新意,“一是对于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强化重大问题研判和风险预警等举措;二是数字经济监管体系将更加严密,包括监管对象上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机构之间的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监管模式上的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