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建议提出,对上市公司全面实行ESG评价,以规范其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和机构在全球背景下的可持续发展。
他表示,全球ESG评级机构已达600家,而中国本土ESG评级却正处于起步阶段。ESG评价存在披露制度不统一、评估评级缺乏系统性、监管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亟需建立具有科学实用性与可行性,且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来综合评价中国企业和机构的ESG水平。
而对于企业而言,卓越的ESG评级代表市场认同企业于社会责任方面的投入和表现,有效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国际上一些投资机构的投资筛选流程中已经将企业的ESG评级纳入了投资决策考虑因素,因此良好的ESG评级能够进一步帮助企业吸引投资,甚至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进行融资。
2021年9月22日,第一财经曾独家报道上交所、深交所相关人士正在筹备一份关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披露ESG信息(即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的相关文件。
2021年12月23日,在一场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演讲时,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表示,“目前,ESG信息披露采用鼓励而非强制的方式更为稳妥。”
李明同时表示,自愿披露ESG必须遵守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即真实、准确、完整,不能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后续可根据事实总结情况,持续规范披露指标,扩大强制性披露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