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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保险费率两年内升至16%,企业所增负担如何对冲

时间:2022-03-19 10:44:01 | 来源:第一财经

我国养老保险费率的最后一块“洼地”广东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用两年的时间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从14%提升到16%。到2023年广东省完成费率调整之后,我国将实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全国统一。

3月1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按照平稳衔接、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分步过渡的方式,用两年时间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4%过渡至16%。

费率“洼地”逐步填平

我国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养老保险费率的全国统一是应有之义。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会老龄金融分会理事妥宏武对第一财经表示,去年末召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中提到“要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全国一盘棋”,其中的养老保险政策就包括了缴费费率要实现全国统一。

统筹层次过低是长期困扰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问题,2018年之前均以县、市为主的统筹为主。2018年,我国建立了中央调剂制度并设定了省级统筹完成的时间表。2018到2020年,人社部加快了指导和督促各省份建立省级统筹制度的进度,并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了省级统筹,除个别省份外,其他省份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统一为16%。

在省级统筹过程中,统一费率是一个难点,在2020年,按照国家要求高于16%的省市已经全部降到了16%,但之前低于16%的地区则难以一步到位提高到16%。

第一财经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到2020年底尚有广东省、浙江省、厦门市、苏州工业区等省市区的费率低于16%。

妥宏武表示,根据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缴费费率为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部分省份如广东、浙江、福建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就采取了较低缴费比例的政策,以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广东省对通知的政策解读中提到,该省单位缴费比例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相对较低的单位缴费比例为该省企业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经营环境,大量企业轻装上阵,积累了较强的发展后劲。2017年,广东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定全省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4%,其中高于14%的调整至14%;低于14%的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至14%。

地方执行的低费率政策虽然有助于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但不利于构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也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2021年4月和5月,人社部、财政部先后两次向厦门市发函,指出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厦门市随后制定了缴费费率过渡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全省统一规定的16%执行。

浙江省于2020年底发文,从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工资,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苏州工业园也在2022年1月1日前过渡到执行全省统一的单位缴费比例16%。

企业所增负担如何对冲

在2022年1月1日全国统筹启动的同时,之前费率较低的浙江,厦门,苏州工业园区同步将费率提高到全国统一的16%。广东省则采取了分步过渡的方式。

广东省的政策解读中提到,2021年,广东省单位缴费比例已统一为14%。但这一比例与国家统一规定的16%仍存在两个百分点的差距。因此需将单位缴费比例提高至国家统一标准,即需将单位缴费比例由14%提高至16%。

“考虑到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若由14%一步到位提高至16%企业将面临较大压力,有关单位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我省企业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调。国家对广东等省份费率过渡遇到的困难十分关心,经研究同意广东等省份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过渡到16%。”政策解读称。

妥宏武表示,提高费率会使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上升,带来企业人工成本的上升。所以广东省采取了逐步过渡的方式,用两年时间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4%过渡至16%。

具体的安排是,2022年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至15%;2023年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至16%。

上述政策解读称,广东省历来十分重视企业减负工作。2021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发改、财政、税务等6部门印发《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从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工资保障、水电税收等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在营造相对宽松企业经营环境、切实减轻我省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年各项政策措施共为全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负约752亿元。接下来,广东省将继续做好减税降费、稳岗促就业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该省企业的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尽可能为企业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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