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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共采购超45万亿,已为疫情相关采购开辟绿色通道

时间:2022-04-07 16:44:00 | 来源:第一财经

继2020年推出中国公共采购领域的首本蓝皮书后,4月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推出《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1)》(下称《报告》)。

我国的公共采购覆盖政府采购、军事采购、国有企业采购、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采购等各个领域,其因采购总量大、涉及范围广、涉足行业多而备受关注。《报告》显示,综合各方面数据,2021年公共采购总额超45万亿元。

近年来公共采购迈入智能化采购新阶段,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快速提升,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公共采购数字化步伐不断加快。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表示,一方面,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推进工作速度惊人,“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成为疫情采购的主基调;另一方面,各种类型的国企采购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形成了数字化采购的大潮。

关于新冠疫苗、核酸检测方面的公共采购,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秘书长、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彭新良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公共采购市场一直在努力的适应中,公共采购主管部门也积极为相关公共采购开辟绿色通道。

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明确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财政部是主管招标采购的另一大部门,也采取积极举措,出台《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指出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等。

同时,商务部印发《关于积极扩大进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扩大医疗物资及生产原料进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今年3月21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持续规范和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的价格政策。

在山东,为使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早日落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破常规迅速行动,与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共同研究制定《山东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今年3月15日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通知》。与此同时,主动联系已获批的生产企业,于3月16日正式开展专项集中采购工作。

彭新良称,本次集采,共有11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参与竞争,5家企业中选,每人份中选价格由市场平均价格30多元降至9元以下,平均降幅达74.7%,均为目前全国最低价。这次也是全国开展的首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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