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扩位证券简称业务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2年5月16日起,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基金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提供扩位证券简称。
已有扩位证券简称的基金、科创板股票等证券产品,其扩位证券简称不变;没有扩位证券简称的主板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其扩位证券简称初始默认与其证券简称相同。发行人、基金管理人等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修改扩位证券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是指使用比现有证券简称更多的字符来标记相应证券的简称。扩位证券简称最长不超过15个汉字(30个字符),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发行人应当预留充足字符用于设置证券特殊标识,基金管理人应当预留至少2个字符用于设置证券特殊标识。为体现简明性,建议扩位证券简称的自定义部分(即证券特别标识以外的部分)不超过8个汉字(16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