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上半年基本实施完成,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5月底前都要出台实施细则。”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央行发布20条措施全方位发力保障小微信贷融资。
5月26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制约金融机构放贷的因素入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包括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计划,确保应核尽核;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与财政奖补等挂钩等重要内容。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载体。业内认为,《通知》针对各类顽疾精准施策,对长期以来困扰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难题进行了回应,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提供了重要指引。
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
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连续多年实现“量增”“面扩”“价降”。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0.8万亿元,为2018年初的2.5倍,同比增速达24.6%。普惠小微授信户数 5039 万户,是2018年末的2.2倍,同比增速达42.9%。2021年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93%,比2020年下降0.22个百分点。
但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仍有短板。包括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不充分、内生动力仍有不足、“惧贷”“惜贷”现象仍然存在等。
“这既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模式有关,也与小微企业缺抵押、缺担保、缺信息的经营特点有关。考虑到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需要进一步深化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供给侧改革,更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表示。
针对各类顽疾,《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对长期以来困扰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难题进行了回应。
具体而言,一是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包括改进针对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强化银政担保缓释风险等。其中,特别明确“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计划,确保应核尽核。用好批量转让、资产证券化、重组转化等处置手段,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质效。对长账龄不良贷款,争取实现应处置尽处置。”
业内认为,这些措施鼓励金融机构从内部入手完善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全流程管理,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确保资产质量。
二是完善激励制度和评估考核机制。包括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倾斜、优化贷款定价机制、提高信用贷款占比等。《通知》明确,要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逐步转变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等的传统偏好,扭转“垒大户”倾向,减少超过合理融资需求的多头授信、过度授信,腾挪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多方入手拓展金融机构资金保障及渠道建设。包括鼓励金融机构优先运用央行投放的流动性支持小微企业、确保完成小微企业信贷增速目标、允许金融机构适度拓展资金来源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强化与外部平台对接等。
四是强化科技赋能提高服务质效。包括健全小微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科技手段应用、推动涉企信息共享、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等。
梁斯称,《通知》发布直面长期以来困扰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各类难题,为金融机构更好推动业务开展提供了根本指引。另一方面,如何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是世界性难题,《通知》的发布旨在打造我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中国模式”,这是我国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做出的积极探索,在逐步成熟后有望成为全球典范,这也为金融机构如何更好破题服务小微企业提供了新思路。
拓宽多元化信贷资金来源
“目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步入深水区,应从追求规模和速度转向追求质量和效能,应通过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优化小微金融服务生态,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有效性、精准性。”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
在持续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方面,《通知》提出,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结合各项贷款投放安排,科学制定年度普惠小微专项信贷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单列信用贷、首贷计划,加强监测管理,确保贷款专项专用。全国性银行分解专项信贷计划,要向中西部地区、信贷增长缓慢地区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倾斜。地方法人银行新增可贷资金要更多用于发放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确保涉农和普惠小微贷款持续稳定增长。
在拓宽多元化信贷资金来源渠道方面,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信贷资源。通过加大利润留存、适当控制风险资产增速等,增加内生资本补充。继续支持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政府用好新增专项债额度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鼓励资质相对较好的银行通过权益市场融资,加大外源资本补充力度。
董希淼认为,对中小银行,应在货币政策、资本补充、资产处置等采取更多的差别化支持措施,支持中小银行稳健可持续发展,鼓励中小银行更好地发挥体制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和客户等优势,“门当户对”地服务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