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6月1日起上海市将进入全面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上海也发布了第三版复工指引取消部分复工限制。
30日晚,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了《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三版)》(下称“指引”),提出加快全面复工复产,该指引自6月1日起施行。纳入名单制管理的大型工厂按《上海市大型工厂疫情防控方案》实施。
指引提出,推进“两取消、一清单”,取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审核,服务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合理需求;取消复工复产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市内车辆通行证;支持所有符合防疫要求的企业同等复工复产,对特定风险区域和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行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采取负面清单模式管理。
而在场所分区分类管理方面,实施分区管理,按照风险等级对企业内部设置不同区域,做到互相隔离。大型企业可以继续按照绿区(正常生产)、蓝区(新进入人员观察)、橙区(密接或次密接)、红区(有感染情况)等设置。
与第二版指引不同的是,第三版指引只对大型企业提出可以继续按红蓝橙绿区来管理。上海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这里的大型企业主要是指50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
而在人员管理上,坚持高频次健康筛查,原则上所有企业人员每日进行抗原检测,并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提高与社会面接触企业人员的核酸和抗原筛查频次。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通过培训上岗等方式建立安全稳定的采样队伍。
在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方面,企业要做到“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即“数字哨兵”)的全覆盖。通过“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对外来人员,实施人员“扫码”进入,执行“戴口罩、验码、测温、登记、消毒”等措施,查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开展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在独立区域进行接待;接待完后,要求外来人员就近加做核酸检测,并及时跟踪获知检测结果。
在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预案方面,指引提出企业应开展复工前专项消杀和生产安全检查,落实重点场所、关键部位以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对长时间运转或停用的设备、管线等生产设施,加强检修,确保安全。
同时,要继续设置和保留临时隔离观察区或方舱,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区防控办报告,并将异常人员立即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分别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安排同一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