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等6个方面提出30条措施。其中,在资金支持、缓解融资难、加强服务保障等方面,《措施》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措施》提出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加快拓展“首贷户”,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实施“银行减免+政府贴息”,对2022年6-12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2022年新增“首贷户”2万户。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中小微企业在初创阶段往往缺乏经营造血能力,需要通过融资来维持经营研发,但其“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尤为突出。“首贷户”贷款贴息政策则有利于激励银行对没有信用信贷记录的企业发放贷款。通过助贷贴息的方式,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息差利润就会提高,从而会更主动去调查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帮助企业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支持。
与此同时,《措施》也进一步加大了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提出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服务范围。延长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执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执行期限由2022年6月底延长至2022年底。
实际上,对于小微企业融资而言,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至关重要。盘和林分析称,银行是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出于风险控制的因素,商业银行普遍对中小微企业“惧贷”“惜贷”,在此情况下,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有利于提高银行的放款积极性,从而解决中小微企业燃眉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该《措施》还强化了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保障,明确加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针对性降低投保成本,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保险费率基础上实施不低于10%的阶段性降费。优化承保理赔条件,在深圳“单一窗口”开设在线报损索赔通道,建立快赔先赔机制,确保应保尽保、能赔快赔。鼓励金融机构采用“政府+银行+保险”“再贷款+保单融资”等方式,加大保单融资支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买家无力偿还债务、破产、拖欠货款、拒绝收货等,是国际通行的、符合世贸规则的贸易促进手段。就在上个月(6月8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提出,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通行的支持外贸企业的政策措施。今年以来,中国外贸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在增多,防范化解风险的诉求也在提升,对出口信用保险的需求在增加。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作用,帮助外贸企业增强接单的信心,稳定发展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