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7日)是第28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中央财政已首次安排1.1亿元资金,支持7省(区)开展荒漠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这项试点将通过强化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项目建设、防沙治沙示范带动、沙漠(石漠)公园建设、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成效总结评估,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
国家林草局介绍,已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将荒漠生态保护补偿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并将荒漠化土地也纳入其补偿范围。研究探索不同地区和立地条件(造林地或林地的具体环境)差异化沙化土地治理投入政策。
荒漠化是严重的生态问题,导致土地生产力下降、生态环境恶化,被称为“地球的癌症”。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最大、受影响人口最多、风沙危害最重的国家之一,漠化土地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7.2%。
国家林草局今天通报,我国近十年累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2.82亿亩,封禁保护沙化土地2658万亩,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
但目前,各地容易治理的沙化土地已完成治理,其他沙化土地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单位治理成本越来越高。治理资金也存在来源单一、使用不够精准、激励作用不强等问题。
以甘肃省为例,该省沙化土地面积有12.1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6%,沙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近年来,尽管已经提高了林草建设任务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但总体上沙化土地治理的资金仍存在较大缺口。
为解决资金困难,甘肃省明确,凡用于防沙治沙工程建设相关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防沙治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防沙治沙的面积和难易程度,给予从事防沙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资金补助、财政贴息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税收。取得一定收益后,可免征或者减征有关税收。
一辆多功能型立体固沙车在甘肃省武威市的治沙基地进行“草方格压沙”作业。摄影/章轲
北方防沙带是我国防治沙化和荒漠化的核心区。根据《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将通过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统筹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草原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河湖和湿地保护恢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完成沙化土地治理460万公顷。
该建设规划称,通过实施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除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外,经济效益也十分显著。通过工程实施,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有助于形成一大批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业带和产业集群,使当地特色产业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有效提升特色产业价值和效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副司长胡培兴今天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沙化土地及荒漠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沙区特色产业,也同样是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的重要内容。
胡培兴以沙棘为例介绍,目前,沙棘已成为我国西北、华北、东北和西南等地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的优良树种资源。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沙棘林面积总计1910.44万亩,其中人工沙棘林面积达1058.35万亩,占全国沙棘林总面积的55%;年加工利用沙棘果实8万-10万吨,各类沙棘产业年总产值240亿-260亿元。
胡培兴介绍,沙棘具有生长快、耐寒、耐旱、耐瘠薄等特点,在年降水250-300毫米和土壤侵蚀严重、肥力低下的荒山陡坡、砒砂岩及河滩地仍然能生长并形成灌丛林地。沙棘籽油和沙棘果油市场需求旺盛。
我国沙棘产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从2000年开始快速发展。中国治沙暨沙业学会沙棘专业委员会近日发布的《全国沙棘资源本底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有从事沙棘相关经营企业3189家,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东北3个人工沙棘主产区,这3个地区的沙棘企业数量分别为1105家、869家、793家,3个地区的沙棘企业总数占全国沙棘企业总数的87%。
在16日举行的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国家主场活动上,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健全荒漠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编制出台《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与重点省区签订“十四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压实地方政府防沙治沙责任;适度发展沙产业,推动沙区群众在治沙中致富、在致富中治沙,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到2025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达到3000万亩,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亿亩,新增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1950万亩。